第66章 论破(2 / 2)
“啊,失礼了,我只是想多问一句。”梅莉娅笑眯眯地看向阿特提普斯身后:“苏拉大人,您看, 这份契约上明明白白写着【金矿山】呢。我再重复一遍, 不是荒山哦,是金——矿山。”
苏拉瞳孔收缩, 没有人怀疑梅莉娅质问他的动机,反倒都在注意【金矿山】的两次强调。
既然是金矿, 契约上写明金矿山有什么错误吗?
如果没写金矿山而写着荒山的话,最先买下矿山的人是穆阿拉, 后期采伐出金矿的人是梅莉娅,中间被转让的人会非常被动。
按照过往的判例:
因为阿特提普斯在穆阿拉死后没有第一时间通知梅莉娅交还矿山,假如契约上写的是荒山, 即使阿特提普斯能够证明荒山就是那座金矿山,他也基本只能获得一笔补偿款还有最开始的出价,矿山的主人还是梅莉娅。
即使凯撒出面协调, 最多也就一人一半,说不定还得分陛下三分之一。
既然契约注明了这是金矿山, 事情便无从辩驳了,这才是正确的写法。
可是为什么……梅莉娅笑得那样开心, 一点也不像一位失去金矿的财主?
苏拉沉默片刻, 对着阿特提普斯微微抬起拇指。
阿特提普斯如梦初醒般跑到前面, 大喊:“当然确认,是金矿山,就是金矿山!我和穆阿拉交易的时候,他就说是金矿山来着。”
他刚刚在迟疑什么呀,他们可是派了很多人勘察过,这座金矿出的金子品质极好,如果底下整片都是矿脉,附近没有一座金矿可以比拟!
契约都造好了,辅政官大人也是为了巨大的利益才肯签字,怎么能在这里放弃?
咕嘟,他能听到自己紧张的口水声。
“很好,很好很好非常好。”
梅莉娅抬起手,缓缓鼓掌:“尊贵的陛下就坐在庭上,正好辅政官大人也在这儿,既然您也算是证人,应该敢对着陛下发誓,自己认真查看过我的金矿山吧。”
翡翠色的眼瞳略过苏拉,来到坐在陪审团右侧方的辅政官脸上,辅政官相当于凯撒的左手,直接对各项民生问题负责,深受信赖,权责极大。
他原则上不能和元老院牵扯过深,更不能用手中的权利为自己捞取好处,毕竟他只对凯撒和罗马公民负责。
法庭中的不少人在听到梅莉娅这句话后都起了些鸡皮疙瘩:这么得罪辅政官,不要命啦?人家只要略微示意一下,可以整得你店都开不成,只能坐吃山空。
不过假如只看罗马法,梅莉娅的请求并不过分。辅政官只是官员,不是罗马皇帝,可没有蒙眼签字的权利。
身为辅政官,他更应该以身作则,为他人担保时集中注意力,好好审查买卖双方。这份契约既然签上了辅政官的字,可以认定为辅政官亲自过目了相关产业。
按照这份契约所写,穆阿拉生前把金矿山转让给了阿特提普斯。
那么辅政官肯定在两人都在场的时候查看过他们转让的矿山,确认里面能够出产金矿,才会在契约上写明【金矿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