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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回来的比我预计的要早,惠灵顿牛排才刚开始烤,还要再过四十分钟才好。”

斯莱德一把将他抱起来,小鸟的手自动抓住他的短发。斯莱德的确饿了,他沙哑道,,“我有更想吃的。”

智能烤箱定时后会自动开启保温。当他们从浴室出来的时候,惠灵顿牛排早就好了。

提姆的手机一震,他避开前面正在汇报的人跟周围股东恼火的视线悄悄在桌下打开手机,是一封邮件。标题是Arnold_Peters posted The ocean in your eye in the Deathhood Pride and Prejudice AU series.*

终于!更新了!!!

提姆几乎毫不犹豫地点开那封邮件,一眼扫过,整整一万字的新文,标签包括fluff and smut,identity porns,size difference,提姆几乎一眼确定,这会是作者最擅长也是提姆最喜欢的调调。他的心在欢呼雀跃,恨不得立刻逃离这个无聊的会议回到家点开新的小说。

提姆通常不是喜欢看小说的人,他甚至连全是图的杂志都不看,但这个作者Arnold_Peters实在是个例外。他的文字优美、故事情节有趣且紧凑,看了让人停不下来。而他的人物,尤其是人物,非常非常的真实且还原。

还原什么?因为,咳,因为这个作者只衍生小说,写的不是什么影视或者巨著的衍生,而是Deathhood。Deathhood,as in,Deathstroke and Red Hood。*

提姆发现这个作者完全是个意外,实在是里面的人物关系吸引了他的注意力。尽管丧钟现在经常出现在哥谭已经是事实,但他跟红头罩的真实关系对绝大多数人来说仍然是个秘密。更何况丧钟跟红头罩两个并不像蝙蝠侠跟猫女那样般配得显而易见,丧钟还是声名狼藉的雇佣兵,很难想象一个普通的市民会突然觉得这两个人物很搭甚至开始写起小说。所以,Arnold_Peters这个作者几乎叫嚣着可疑。

最可怕的是,这个作者的小说中不管是红头罩还是丧钟都意外的还原,比如小说里面的丧钟也只有一只眼睛,红头罩热爱着慈善公益。他们都跟提姆认识的杰森还有斯莱德非常像,甚至连平时说话的语气、习惯动作、跟动机都一模一样。

总之,提姆发誓自己最开始阅读还是为了调查。

调查非常的不成功,因为提姆借助蝙蝠系统都无法破译这个作者的真实IP地址。

所谓知己知彼,提姆为了尽可能了解Arnold_Peters开始阅读他的其他作品,发现他写的全部都是钟桶,有现实背景也有各种奇幻背景,比如哈利波特,比如,现在更新的这篇,傲慢与偏见背景。(Arnold_Peters显然也是简奥斯丁的粉丝,这个背景几乎完美还原,杰森假如看到了一定会喜欢得不得了的)他写的有二十多万字的长篇,也有堪堪两三千字的短篇。但是无一例外,非常还原。

提姆之前提到了Arnold_Peters写得故事非常好看,right?

提姆也不想的,更不是故意的,但是,God,Oh God,这个Arnold_Peters写得实在是太好了!提姆发现自己读完了第一篇后手控制不住地点向第二篇,等他意识到的时候,自己已经熬了一整夜看完了十万字的长篇小说。

实话实说他刚刚得知杰森竟然认识丧钟时是非常不赞同的,丧钟杀了小丑后提姆开始觉得利用利用也未尝不可,但现在,在读完了一共上百万字的钟桶后,他不仅成为了Arnold_Peters的死忠粉,更成为了钟桶的死忠粉。

Deathhood,实在是太般配了。提姆不允许有人提出任何异议,而且他显然也不是唯一一个有品味的人,AO3上超过八千的kudos说明他的品味才是真的大众!

到现在,他已经将Arnold_Peters写的十三部作品全部看完,并且已经反复阅读三遍。

他仍然没能查清楚Arnold_Peters的真实身份。

他会调查清楚的,会再次尝试的,提姆告诉自己,在......在他看完这次新更后。

会议结束后他迫不及待地逃离会议室,开车回到自己的小公寓。提姆准备好了零食,躺进了床上,打开手机。一切准备完毕,他舔唇,点开邮箱里面的链接,开始沉浸在Deathhood的世界中。

作者有话要说:

*钟桶,就是,丧钟与红头罩

*Arnold_Peters增添了钟桶古代背景系列的一篇小说,名叫你眼里的大海

杰森发誓这一切都始于一个意外。

Well,不完全算是意外,因为杰森从小就很喜欢阅读,而读得多了,很多人都会有想写的冲动。

最先发现他喜欢读书的人是凯瑟琳。威利斯没有被抓进监狱前家里还有点闲钱,凯瑟琳会在杰森生日的时候带他去书店挑一本喜欢的书作为礼物。杰森假如自己弄到了一点钱就会去别人家的yard sale买二手书。慢慢地也攒了十几本出来。但在威利斯被抓走后家里的条件就越来越差,别说是书了,他们连水电都要付不起了。

杰森就只能反复阅读他已经有的书。他当时有一本《黑骏马》,被他读到连下一段开头第一句话是什么都知道。

再后来,犯罪巷内的小公寓变成了group home,杰森只来得及从家里带走两本书。再后来,group home变成了街头,为了逃跑他一本书都没能带走。那之后,杰森就只能趁着安保人员不注意的时候溜进公共图书馆读书。他甚至不能借走,因为未成年人办借书卡需要真实的地址跟联系方式,还要有一个成年人替他担保,而杰森什么都没有。

被布鲁斯捡回来后,杰森没有在第一周内逃跑纯粹是因为老宅内的图书馆。

杰森到现在都记得九岁看到图书馆时那一刻的心情。他的下巴直到离开时都没合上,因为,谁会在有钱到自己家里开一个图书馆??很显然,韦恩。而且布鲁斯向他保证他可以随便读里面的书。

那是杰森听过的最美妙的事,他就像是像掉进粮仓的老鼠一样从此泡在里面。图书馆很快就变成了他的安全地,因为里面有很多的书架跟散落的沙发,杰森可以在里面找到一本书,躲到角落里花一个下午的时间阅读,没有人来打扰他。只有书,还有书中绚烂的世界。

就像他说的,读得多了,很多人都会有想写的冲动。

第一个支持他的人是布鲁斯。

布鲁斯非常忙,但是不管再忙他都有时间陪杰森。每个周六下午他们都会一起坐在图书馆内读书。有一天他们刚好读到了了不起的盖兹比的结局。盖兹比死了,到死都没能等到黛西。

而杰森......气炸了。

凭什么黛西到最后也不肯来见盖兹比一面?凭什么盖兹比死后她随随便便就搬走了,好像过去的一切都不存在?凭什么除了尼克外没有人在乎盖兹比,哪怕那群有钱人每周都无耻地去盖兹比家聚会享受他的财富??

布鲁斯听完了他的所有抱怨,全程都在点头赞同。最后,他像是随口一提似地说,‘既然你这么不喜欢结局,为什么不重新写一个呢?’

杰森愣住了。他假装混不在意,但那天晚上他因为剧情气得睡不着觉,而想起自己要因为这个第二天变得非常疲惫,疲惫后就不能完成好罗宾训练,他就气得更加睡不着了。然后他想,fuck it,打开台灯拿出纸笔,开始重写盖兹比的结局。

十一岁的杰森努力去模仿了菲兹杰拉德的写作风格,也给了盖兹比能想象到的最好的结局——

盖兹比当然没死。他中枪后被一个女孩子救了下来。那个女孩子当然比黛西漂亮,比黛西的丈夫汤姆更有钱。盖兹比跟她结了婚,有了小孩,两个人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Yea,杰森承认这个结局非常俗套,但是记住,他当时才十一岁。

他最后写出来了两千字。构思、那么多字,还是手写,他最后当然花了不止一个晚上,布鲁斯也当然发现杰森没有好好睡觉。当他找到自己儿子询问时,杰森羞赧地递上自己写出来的结局。

布鲁斯接过那五页纸阅读。杰森以为他会像威利斯那样对他做出来的一切嗤之以鼻,以为最好的结局也不过是布鲁斯原谅他没有认真训练,让他以后不要再写了。

但这些都没有发生。

布鲁斯仔细认真地读完了那五页纸,放下,朝他露出温暖的微笑,“写的非常好,Jaylad。I'm so proud of you.”

那个时候的布鲁斯还不是一个经常会向孩子展示感情的父亲。展露感情是在埃塞俄比亚后,杰森认为是因为他们在吵过架后他就离家出走然后差点死了,布鲁斯大概害怕自己要是不及时说出来杰森以后还会逃跑总之,以杰森十一岁时布鲁斯对他最大的表扬也不过是摸摸头、拍拍肩膀,只有在立了大功后才会说一句‘Good job,Robin.’

那还是他第一次直接跟杰森说他为他感到骄傲。

所以杰森写了第二次,第三次。每次写完后都会第一时间将作品塞给布鲁斯读。布鲁斯每一次都会说,他写的非常好。

后来,写作成了一个习惯。

布鲁斯是杰森的第一个读者也是最忠实的读者,然后逐渐参与进杰森创作的过程。两个人会讨论剧情,布鲁斯会给出建议,指出杰森写作中的语法错误。

有一种说法是每一个作家成为作家都是因为他们心中有一个故事必须要写出来,并且想要让这个故事被更多人看到。杰森同样。他开始将自己的作品发到站上。布鲁斯就是他的编辑,帮他订正错字、整理排版。然后在每一章的author note*里面杰森都会骄傲写着:this work is betaed by my dad.Thanks,old man!

埃塞俄比亚后,杰森有很长一段时间每天都想去死,写作当然也抛之脑后。当他状态好一些后,写作就成了避风港。他那一段时间写了很多很多,甚至包括一些原创小说。布鲁斯几乎寸步不离地守着他,当然也每天帮他修改文章。杰森将新的章节发布到网站上,布鲁斯会挑一些评论读给他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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