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块瓜6(2 / 2)
“根据我与公司签订的合同中的甲方条款的款项之一:甲方有义务维护乙方的经济利益和名誉。”
林听溪清了清嗓子,开始连续开大,“但是你们却没有履行这一项的义务,在我被污蔑纠缠袁南逐而被他的粉丝疯狂辱骂人身攻击后,非但不在第一时间为我进行辟谣、维护我的名誉权,致使我失去工作通告,且一直以来、直到现在都仍然在放任着这件事情的持续发酵。”
“最终,在导致了我被全网黑的局面后,违背民法典的第五百七十七条向我来索要巨额违约金,并以此进行威胁,让我去做违反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的不法之事。”
“所以,综上所述——”一串妙语连珠后,林听溪的声音中带着三分天真、三分期待和四分的兴奋,语气愉悦的反问他刚刚用来威胁自己的话,“你刚刚说你们要和我法院见,是真的吗?”
一个问句把电话另一端的周健听的冷汗直冒,他又不是傻子,自然能够听得明白林听溪刚刚是在说什么。
按照林听溪的这个逻辑,是由于公司不作为导致她全网黑的,所以公司非但不能向她讨要违约金,甚至反而还得赔偿给她违约金。
非但如此,她还在公司违法这件事来威胁他,如果公司这边不能够给林听溪一个满意的赔偿,那么她就要走法律程序来解决。
偏偏这件事儿她站在法律制高点,真按照她说的那样起诉那这就是她的必胜之局。
周健心中暗骂林听溪不是个省油的灯——像她这种情况公司当然不会花钱花精力给已经失去吸金价值的艺人反黑,有那个投入成本再捧一个新的干干净净没有一点黑料的出道不香吗?
以往也不是没有因为各种原因被黑身败名裂的小明星,就没见过谁和林听溪这样去一字一句抠合同反过来威胁公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