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3(1 / 2)
随后我就听到了一个在我生命中最荒谬绝伦的故事。
简而言之,我在现实世界之中被黑雾笼罩并不是意外,一个名为The Entity的邪神会将普通人抓到这个奇怪的空间来,跟他手底下奴役的变态疯狂杀人魔们玩大逃杀。
而死亡或逃离追杀都不能离开这个诡异的地方。
被抓进来的人们只能日复一日的怀抱着逃离的希望,然后在与屠夫的追逐中尽力逃离被挂上钩子,经历尖叫以及撕裂般的疼痛之后被当作The Entity又一餐美味的下午茶。
“会被追杀,但不会死?”我停顿了下,“挂上钩子是什么意思,像耶稣那样?”
“我们不知道。”一个有着干练短发的大姐姐,身上穿着类似医护兵的服装,我记得他的名字,她叫蕾贝卡,“也有可能某一次被献祭就是真的死了,没有人敢赌恶灵的心理状态。”
这倒是实话。
出乎意料的是,我接受现状的速度非常快,刨除了我被莫名其妙的电视节目绑架,扔到深山老林里玩大逃杀出洋相的可能性,我竟然十分相信面前这群人的话。
就好像我已经在等待永恒不变的生活发生天翻地覆的转变一样。
我肯定是根汁汽水喝多了,明明是无酒精饮料!
最后,历经了千辛万苦,通力合作的我们终于逃出了那个被The Entity统治的地方,而我也因祸得福,获得了那么一点点的小小超能力。
哈哈!没想到吧!你的杀人魔现在都是我的啦!
然而那个时候的我显然没有预料到,我连这些杀人魔以前的锅都得背。
等等,哈利这家伙是不是说蜘蛛侠有空还会到我家来关注一下我的状态?
完蛋了家人们,有没有人能告诉我,拿厨刀的傻大个要怎么打过灵活又经验丰富的超级英雄啊?
重点我还是个冒牌货!
过了一天,我必须承认是我的思想狭隘了。
迈克尔·迈尔斯这家伙在黑雾世界中的时候就已经完美的展现了他的特性,我怎么能忘记这件事呢?
表面看上去他是一个两米的傻大个,永远都慢吞吞的走路、没有奔跑起来的时候,但实际上他的步伐大的惊人,光是走路的速度就能追上我们这些普通逃生者狂乱奔逃的速度,甚至还能有余力进行他的尾随大业。 没错,追根究底,迈克尔·迈尔斯──或者说这些被The Entity奴役的杀人魔们──根本就不是需要暴露在阳光下的角色,况且我获得的小小超能力是可以通过黑雾拟态成这些杀人魔的样子,从而使用他们的特殊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