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71(1 / 2)

这代表我们讲话的时间很短。

而这群抢匪为了抓紧时间,并没有把我们的手给绑起来,只不过要求我们必须要双手抱头,把手放在他们可以看见的地方,这真的是超级大败笔,不过如果他们费时间把我们手捆上的话,按照警察这个出警速度,估计捆三个人,警察就已经赶到现场了。

但危机并没有解除,他们三人拿着的都是冲|锋|枪,就算我对枪支的了解不深──但开枪什么的绝对没问题,因为里昂跟艾达姐姐她们都有配枪,自然也教过我怎么用──也知道一般的冲|锋|枪弹夹至少都有30-40发子|弹,全部打空也用不了多少时间,虽然射击的精度不高,但射速基本都在一分钟100-120发左右。

二十秒就能打空弹夹,虽然我被打成筛子也死不了,但我又不能在所有人面前被打的浑身是洞还活蹦乱跳的,不然就算我活下来也社会性死亡了,拥有这种不死能力,就算我爸爸是蝙蝠侠,我也有很大可能会被抓去关在实验室里。

我可从来不相信人性。

最好的办法就是让抢匪把我当成人质抓走,然后我暗中把他们都打得十分之九死,最后把他们像死猪一样挂在警局门口。

而身边这位中年叔叔应该可以反制那两个大块头。

只要他手上有武器的话。

我邪魅的笑了,方才我可是从银行外头直接被抓进来的,跟那个抢匪一样通过了警铃大作的安检机器,他的手上拿着枪自然会被检测金属的机器查到。

但谁说跟他同时进来的我就没有任何武器?

谁知道那个安检机器究竟是在对抢匪大叔叫还是在对我叫?

我放在身侧的包包被我的手肘撞开,我的目光落在了导致我手提包提起来有点重量的东西上头。

我稍稍抬了下下巴,对着中年男人示意着,“你能制服平头跟光头吗?”

他的反应很快,目光同样落在了我包里已经露出了枪身的伯|莱|塔M9上头,微微的点了点头,“他们有同伙。”

他是真的很聪明,我用过人的听力听见的东西,他应该全是靠着对蛛丝马迹的推敲所判断出来的。

那群劫匪不但有尚未露面的同伙,那家伙还是银行里的内鬼。

对话还没结束,他已经把我包里的伯|莱|塔给摸走,放进了西装内部的枪袋里头,外头被西装外套盖住根本看不见。

这就叫什么,神队友!

“洛克希·韦恩,我的名字。”平头男已经走到底了,接下来又要晃回来,“我有办法让那个头领跟女经理跟我走,听我暗号。” 他看上去似乎有点意外,但不到半秒的时间就点了点头,“我是亚伦·霍奇纳,FB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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