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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你难道就没有什么话想要说吗?”荆无命看向阿飞。
阿飞抬起头:“我听笙哥的话。”
月笙顿时笑道:“还是阿飞乖,哼,小命你一点都不听话。”
荆无命脸黑/道:“我就不该问他,还有,别再叫我小命,幼不幼稚,我要是听你的话,脸都要丢尽了。”
这人从小时候就喜欢逗他,后来又加入阿飞,他们两个一起被逗。
偏偏阿飞怎么逗都一副那个死样子,后来变得更加沉稳淡定,连脸红耳朵红都少了。
虽然嘴里说着不听月笙的话,但荆无命还是乖乖去中原和阿飞一起发了传单。
然后,他们神水阁在江湖上一时沦为笑柄。
毕竟哪个门派势力会用如此掉价的宣传方式,简直要笑掉人的大牙。
“还天下消息尽在神水阁之手,神水阁无事不可办,哈哈这般大话谁信。”
“没错,笑死个人了,这是哪里来的不入流的门派哈哈。”
“我能出钱让他们给我买只鸡过来么哈哈。”
“那我出钱买鸭。”
“哈哈哈你们小心神水阁找你们的麻烦。”
“切,让他们尽管来,看我不将他们打得落花流水。”
……当年江湖上的人都没有将这神水阁当一回事,都是当成个笑话看。
但很快他们就意识到了神水阁的不简单。
毕竟这世上不缺走投无路之人,总会有人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去寻求帮助。
死马权当活马医,尽全力抓住那一点希望。
所以,在有人求助无门下便去找了神水阁。
神水阁的标志是一弦弯月,联络的方式则是在有月亮的晚上于屋顶或树梢上悬挂一串铜铁银三样材质的铃铛,三日之内,当铃铛响起,神水阁的人自然会到来。
第一个求助于神水阁的人是被敌对帮派灭了满门,连婴儿都不放过,之后凶手便躲了起来。
这人想要自己报仇,求助神水阁的目的是要神水阁找出仇人所在,将消息卖给他。
而还不到半日的功夫,神水阁就将这人的仇人找到了。
一、两件事情或许体现不出来神水阁的厉害之处。
但此后,神水阁从未有过失手的时候,每一件事情都完美完成。
而有些事情则不好宣之于众,多的是隐秘执行。
是以,有关于神水阁的消息一般都流通于暗处,不过江湖上打造铜铁银三样铃铛的人却大有增多。
三年过去,神水阁也不算是籍籍无名了。
但通常出现于人前的都是神水阁的左右护法,黑护法和白护法。
他们分别戴着黑色和白色的面具,身穿黑白斗篷,看不见面容也看不清身形。
至于神水阁的阁主则是更为神秘得很,甚少有人能够瞧见他露面,连他的武功怎样也不晓得。
但唯一知晓的便是,所有事情都是这位阁主办成的。
因为神水阁只有他们三人,再无其他。
三年之期到,一辆马车自关外驶入中原。
李寻欢到底不敢去赌,若他没有如约回到中原的话,龙月笙要怎样搅弄江湖风雨。
三年,他始终不能忘怀那一天的雪地上,龙月笙是如何轻描淡写的瞬间杀死一伙匪盗。
那样的年纪,那样的武功……倘若日后他顺利成长起来,怕是武林中少有对手。
或者,他当为天下第一也不为过,江湖再无人能比。而龙月笙的性格……
李寻欢不禁想起他并不在乎人命的淡漠神情、还有他随后的出格行为。
“咳咳。”每每一想起,李寻欢便忍不住牵动心绪,低咳出声。
他苍白的脸上慢慢地浮现出一抹红,不知是因想起这件事情还是咳嗽引起的不适。
这是一个他想要忘记却一直无法从脑海中消抹的画面。
‘龙月笙’……
这三个字曾反复被李寻欢想起过,继而叹息。
就在这时,马车慢了下来。
铁传甲的声音自马车外传来:“少爷,前方有一个少年。”
李寻欢掀开马车的帘子。
恰巧,那少年也回过头,见似乎挡了路,他往旁边让了让,示意李寻欢他们的马车先过去。
李寻欢打量这少年,他穿着单薄的衣衫,装扮简单,腰间别着一柄铁剑。
除此之外,这少年的长相很不普通,表情淡淡,身材挺拔。
李寻欢笑道:“小兄弟要去哪里?不若我捎你一程。”
那少年歪歪脑袋,想起他哥常常说的一句话——“有便宜不占王八蛋。”
于是他点了点头,道:“好,谢谢。”
“不客气。”李寻欢笑道:“还未请教小兄弟的名讳。”
“你叫什么?”
“在下李寻欢。”
那少年上马车的动作一顿,抬起头道:“小李飞刀?”
“未曾想我十年不回中原,竟还有人认识我。”
是啊,因为有人时常在他耳边念叨过。
“小兄弟你呢?”
“我叫阿飞。”
在马车上短短的相处一会儿,李寻欢便觉得与阿飞秉性相投。
阿飞确实也觉得李寻欢为人不错,但他人再不错,也不耽误阿飞给他哥通风报信。
夜晚,一只金雕无声地飞离。
于是乎,第二天一早,当李寻欢起床时,就在房间里瞧见了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身影。
——三年前,他才刚成年不久,三年后,他已是一个成熟的男人,却也是一个极为漂亮好看的男人,眉眼更艳,风姿更绝,甚至举手投足间都叫人移不开眼神。
这是一个会引得诸多女子疯狂爱恋的男人。
或许,连男子也会为他倾倒,但这其中却绝不会包含他。
“你醒了。”月笙对李寻欢笑道:“你比我们约定的时间晚了一点。”
“我差点要去关外找你,或者,我应该在江湖上做些什么事情来引得你主动出现。”
“但我现在还是来了。”李寻欢叹道,随即他从床上坐起,问:“你是怎么知道我在这里的?”
他才刚到中原不久,龙月笙竟然就这么快得到消息了?
月笙并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说:“看来你嘴唇上的伤口已经好了。”
李寻欢的动作一顿,道:“已经三年了,什么样子的伤口都该彻底痊愈。”
更不用说是他嘴上那么一点细小的伤口。
可伤口虽然不深,予他留下的印象却极为深刻。
此刻月笙再一次提及,不能说不是故意的。
“也是。”月笙道:“看来我还是咬的不深,居然没有留下一点点伤疤。”
“不然,你让我再咬一口?就一口,怎么样?”
李寻欢已经穿戴好衣服,他站起,身材高挑修伟,面色如常道:“龙公子,还请你不要再开李某的玩笑。”
月笙好整以暇地看着他:“你生气了?李寻欢,我好歹也是你结义大哥的亲弟弟,照理来说,我也算是你的弟弟,你怎么能够用‘龙公子’这么生疏的称呼来喊我。”
“你直接叫我的名字,叫我月笙,李寻欢,你喊一个来听听。”
如此被月笙一而再再而三的这样对待,饶是李寻欢心性再好,此时也不禁面色微冷。
他对月笙道:“龙公子,既然你知晓我与你哥哥是结义兄弟,就不该……”
“不该怎样?”
“不该如此不知轻重的戏弄于李某。”
“我咬你的嘴唇是戏弄?”
“龙公子认为呢?”李寻欢叹了一声,到底不忍对月笙横眉冷对,“你我皆是男子,而想必龙公子也知晓,李寻欢从前心有所属,现在也一样。”
“倘若李寻欢没有误会,承蒙龙公子错爱,李寻欢实在无法回应。”
“倘若李寻欢误会了龙公子,那么也请龙公子看在大哥的面子上,不要再开李某玩笑。”
月笙一直听李寻欢讲完,才道:“你没有误会,但如果我偏要你有所回应呢。”
“李寻欢,你打算怎么办?一直拒绝我吗?”
“就算你从前心有所属,从现在开始,从此时此刻,我要你的心里再也装不下旁人,哪怕是诗音姐,我也要将她从你心里抹去。”
“李寻欢,你不该再执着,诗音姐现在很幸福,不容你再打扰。”
“再者……”月笙从椅子上站起,走到李寻欢的面前轻声说道:“就算你我皆为男子又如何,你厌恶我亲吻你吗?还是你厌恶我抚摸你的脸、脖颈……”
月笙的手轻触李寻欢的眉眼、脸颊、再到喉结的位置。
再想向下没入衣襟时,他的手被李寻欢一把按住。
“龙公子,还请不要这样。”
月笙嘴角微弯,慢慢吐露道:“我、偏、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