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尘埃落下27(2 / 2)

相较于大俱乐部,确实不起眼,但已经代表了竞技队的诚意。他们在能给出的条件下,给到了最好。

其余的一系列奖金,全都是俱乐部顶配,这都无需赘述。

重点在于后面的几项条款,这是熊世杰要求的:俱乐部为曹羿提供住房,或者是相应的租金,房屋居住条件必须要得到一定的保障。

还要给曹羿配车出行。目前曹羿还不满18岁,不能考取驾照,俱乐部就要给提供司机。主要是保障曹羿到俱乐部的通勤,还有赛后送曹羿回家。

配车也有要求,至少要提供主流家居车型,安全性能也要有保障。

莱特同样一口答应下来。

现在曹羿还住在俱乐部的青训基地,吃饭在俱乐部的餐厅,并按照标准缴费。

当初蹭了足协的500星计划,其余人的费用,都有足协找赞助商出钱。唯独他是例外,所有费用都要自己出。这一年多,全靠了家里支持。

以后就好了,全都由俱乐部免费提供。居住房屋的条件,还必须得到曹羿的认可。

“嘿,这就叫三十年风水轮流转,自费生出了头。俱乐部拿了我的,赚了我的,都得还给我。”

接下来就是有关最低解约金条款的内容了。

当时,莱特一口就喊出2000万欧元。

本以为熊世杰会断然拒绝,然后他在和对方慢慢磨。他的心理底价,至少要保证1000万欧元。

谁知道,熊世杰直接一口答应下来了。

莱特当时就高兴坏了,这数字是他心理价位的2倍。

通常来说,俱乐部的球员签订合约,想要保障个人利益,肯定要将最低解约金的数字定低一点。未来想要转会时,就能手握主动权。

遇到心仪的俱乐部出价,所属的俱乐部若不愿意放人,只要价位触及最低解约金条款,不卖也得卖。

球员只要愿意,就可以接和对方谈个人合同了。

当然,如果球员不愿意,俱乐部也没办法强行卖人。因此最低解约金条款,主要是保障球员的选择权。

但同时为了保障俱乐部的权益,俱乐部也不会允许把这个条款定价太低。到时候球员想走人就随时撂挑子走人,俱乐部可就亏大了。

因此,这是合同谈判时,球员和俱乐部最纠结的重点。

熊世杰最初也想狠狠地压一下价位,最好把所有权益都捏在手里。解约金条款的数字,当然是越低越好。

可曹羿却不同意。

他身负系统,等到他自认苟到位了,准备转会离开。他那时的身价,至少也要3000万欧元起步。若是低于这个价位,他都会认为对方没诚意。

别人谈最低解约金条款的数字,希望越低越好,是对自身没信心。

而他,则恰恰相反。

他对未来充满了信心,无论这个数字是多少,他都有信心把身价打出来。

他的目标,就是十里坡剑神!

只要决定转会离开,那就会自出洞来无敌手!

其实曹锦峰的心里觉得这数字有点太高了,可面对儿子的信心满满,他也不愿意打击。

因此,他坚决要保证合同年限。

最高只签3年合同。

即使未来真的出现啥意外,等到3年合同结束,儿子照样可以自由选择新的俱乐部。

曹羿也没有反对。

其实他想留在竞技队苟着练级,一方面是对系统有信心;另一方面,还是顾及到西山佑香还在本地。

当然了,这一点不太方便给老爹直说。

于是他就冥思苦想,硬是找出来了另一个原因:“按照葡萄牙的法律,球员只要21岁之前,在葡萄牙国内效力3年时间,就可以拿到葡萄牙护照。未来再去欧盟国家踢球,都可以是欧盟球员的身份,不占据外援名额。”

这一点倒是曹锦峰没想到的:“这倒是个有利条件。假如未来去英超踢球,就不用担心国家队排名和为国出场效力次数的限制了。”

“对啊,我现在已经在俱乐部青年队待了1年,未来只要再有2年时间,就可以满足条件。因此,合同签约3年,是最合适的时间。”

最后,就涉及到了曹锦峰认为俱乐部有人情味的部分,是由莱特主动提出的。

未来只要曹羿还在竞技队踢球,每年俱乐部为曹锦峰夫妇提供4次免费往返的机票、酒店、餐饮和交通费用,连签证都由竞技队主动促成。

“......曹羿是竞技队成长起来的,我们始终都是一家人。就算曹先生和谭女士未来有意来葡萄牙工作生活,俱乐部也会提供一切助力。这一点,即便曹羿转会离开,也永远都不会更改。”

合同至此,也再没什么可讨论的了,曹羿同意了全部条款。

下午,他就在父亲的陪同下,前往俱乐部,找到莱特正式签订了合同。

从他放下笔的那一刻,莱特再也掩盖不住脸上的喜悦,握着曹锦峰的手,激动道:“曹先生,您培养了一个十分十分优秀的孩子!而且您做出了一个明智的决定,未来一定会证明这一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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