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殿试(三)38(2 / 2)

赵景随意地挥了挥手,示意他们不必多礼,然后坐下来,继续开口问道:“昨夜可曾发生过什么事情吗?”

张泾和高之槐对视一眼,缓声回答:“回殿下,确实有些许小事发生,但都无足轻重。无非就是哪位学子的呼噜声响亮如雷,吵得旁人无法入眠;亦或是有人梦中呓语不断,扰人清梦而已。”

“人生性各异,有点摩擦很正常,没出大事就好。”

赵景环顾一圈,笑问:“两位,虽然考试尚未结束,但已经过了一天,本王挺好奇二位可有看好的考生?”

“这……”

高之槐与张泾面面相觑,齐声答复:“下官不敢藏有私心,殿下明察。”

倒不是说二人的反应奇怪,这是有原因的。

宋太祖建隆三年(公元962年)诏令说:“国家悬科取士,为官择人,既擢弟于公朝,宁谢恩于私室?将惩薄俗,宜举明文,今后及第举人不得辄拜知贡举官,如违,御史台弹奏,兼不得呼春官为恩门、师门,亦不得自称门生。”

什么意思呢?这道诏令对禁止及第进士与知贡举官结为派系起了重要的作用。虽然在宋代还有“恩师”、“门生”之类的称呼,但其含义已与唐代有很大的区别,仅仅是自谦、客套的礼节性语言而已。

在前朝唐代,主考官进入贡院前,允许台阁近臣荐举考生。

这种公荐十分重要,直接关系到考生能否被录取,有时在开考前,拟录取的名单就已经基本确定。

由于公荐的重要作用,每次科举考试之前,考生们都要多方奔走,拜访达官贵人和社会名流,献上自己精心准备的诗赋文稿,希望获得他们的赏识和引荐。

由于这种公荐极易导致徇私舞弊,赵大取消了考官与考生之间的座主与门生关系,严肃了考试纪律。同时取消考生谢恩之理,使考生只对皇帝效忠,而不是效忠于私门,从而有利于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统治。

赵大的这项科举考试改革措施是隋唐以来科举制度内容上的一次重要的调整,彻底废除了自唐代以来的通榜公荐法,为从制度上保证科举考试的公正性而阻断私人荐私的现象。

在后来的开宝元年(公元968年)又下诏明令说:“礼部贡举人,自今朝臣不得更法公荐,违者重置其罪。”重申了废止通榜公荐法的诏令,进一步加强了科举的公平公正公开性。

有此一条,张、高二人当然不敢傻乎乎的跟赵景唠嗑,毕竟他们又不知道赵景是不是故意试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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