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会见刘驰97(2 / 2)
稍后的景明元年(公元500年)五月,北魏宣武帝“以北镇大饥,遣兼侍中杨播巡抚赈恤”。与太武帝时期的武将来大千相比,此时的巡抚出现了由侍中之类的文官担任,并且行使的是赈灾职能。
此时,巡抚就已经初步具备了军事与民事这两项职能。此后依此例,时有派遣巡抚出巡边镇及赈灾抚民的情况,但并不普遍。
之后到了唐朝时期,巡抚正式作为一个官职出现在政治体系中。
当时这个官职名字叫“巡抚史”,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武则天时,狄仁杰以冬官侍郎,任江南巡抚使。
但唐朝时期,巡抚一职出现的频率并不多。唐朝史书记录在案的,只有三次中央官员作为巡抚视察地方的记录。
巡抚一职被广泛应用是在宋朝时期,因为残唐五代的两百年乱世导致各地盗匪猖獗,百姓多受灾害,因此巡抚的委任力度较于之前加大许多。
基于三百年国祚,宋时的巡抚不论制度、规则,还是职责规范都已经渐渐明朗,并且随着封建制度的发展,地方与中央也需要巡抚这样的职位来加强沟通和联系。
元朝之后,在封建制度高度发展的明清时期,巡抚这一职位终于迈入巅峰时期。
首先明朝一代目在政治体制中废除了中书省,并在地方设立了三司。虽然这更有利于君王的统治,但处理事务的效率却不尽人意,因此中央需要一个纽带来加强地方和中央的联系。于是巡抚之职正式登上了官僚体制的巅峰,不局限于短时间的巡察,也开始尝试性的在各地设置长时巡抚,成为地方管理的重要角色。
到了明朝中后期,巡抚彻底成为了一种常设官职,主要负责固定地方区域的民生事务和监察。当然他们虽然常住地方,却属于中央官员,比如在明朝嘉靖年间因抗击倭寇有功,官至兵部尚书、浙江巡抚、东南七省军事总督的名臣胡宗宪。
清朝建立后,沿袭明朝制度,更进一步强化巡抚的地位和权力,使其成为地方最高行政长官,负责地方的全面管理。
从中期开始,巡抚权力再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军事、民政、财政、司法等国家四要尽数归其手,彻底成为清朝地方治理的核心。
清末,随着外部势力的介入,中央集权的衰落,巡抚的权力逐渐被地方督抚所取代,巡抚的地位和作用开始减弱。
直到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清王朝被推翻,中华民国建立。民国政府在1912年颁布的《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中取消了巡抚制度,改设省长,标志着巡抚这一官职在中国历史上的终结。
此后,中国的行政体制经历了多次改革,但巡抚这一官职再未有过恢复,彻底退出了历史舞台。
“巡抚?”家仆再次打量柴禹锡一遍,神色中多有怀疑。
“既然是巡抚,为啥没穿官服?若不穿官服,可有凭证在身?”
“放肆!官凭是你想看就看的吗?”
柴禹锡袖袍一甩,径直走到家仆面前俯视他。“告诉你,本官脾气不好,尔要再胡搅蛮缠,休怪本官动手!”
“您稍候,小人这就去通知我家老爷。”
家仆悻悻的跑走了,虽不知柴禹锡身份真假,但他真真不敢托大,都说天塌下来有个高的顶着,那还是交给自家老爷解决吧。
待其走后,装腔作势的柴禹锡瞬时卸力,长这么大他还是头一回这么暴躁的讲话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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