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 系列盗窃案(3)131(2 / 2)

“荆严杀人的事情都讲了,你觉得这些盗窃案件,他不讲吗?”</p>

张华听了开始紧张起来了,心里想:“这个沙雕怎么全都撂了,他想死还要拉老子去垫背,马的,老子没有杀人,就盗窃这点事情,又没有什么大事,看来不交代是不行了。”</p>

张华说:“警官,既然荆严交代了,你问什么我回答什么。”</p>

“你和荆严在城北区盗窃了多少次。”</p>

张华一听这话就知道荆严已经撂了,警察没有诈他,说:“我们俩偷了有十次,最后一次就是在紫苑小区,之前还有九次。”</p>

“每次盗窃,谁望风,谁进去偷的。”</p>

张华听了之后就感觉不好好交代是蒙混不过去了。</p>

张华说:“警官,我和荆严商量好的,每次都是我进去偷,他在外面望风、接应,事成后我拿六成,他拿四成。”</p>

王志永跟张华斗智斗勇地磨了一个小时,张华把另外九起案件都撂了。张华全部交代完感觉心里舒坦多了,王志永又让辅警给他点根香烟。</p>

张华抽完香烟,王志永说:“今晚好好休息,明天要辨认地点的。”</p>

张华说:“你放心好了,既然我都说了,指认现场没问题的。”</p>

王志永安排两个辅警看守好张华,王志永一看时间都凌晨两点多,对杜岚说:“抓紧回宿舍休息,白天还要对被盗地点进行辨认呢。”</p>

杜岚说:“好的师父,你也早点休息。”</p>

第二天早上上班时,王志永马上打电话联系了刑大技术员徐喆,说:“徐喆,昨天我们抓了两个盗窃嫌疑人张华和荆严,指纹都录入系统了,你帮忙比对一下,看能不能比中案件。”</p>

徐喆笑着说:“好的,没问题。”</p>

王志永说:“那天你到华元所,我请你吃饭。”</p>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徐喆说:“好的,师哥。”</p>

王志永和杜岚他们带着张华进行地点辨认,王志永开着金杯车,杜岚、郑良、王波他们三个在后排看守着张华,见证人坐在副驾驶的位置。张华手上戴着手铐,手铐上拴着警绳,郑良牵着警绳的另一端,防止嫌疑人逃跑。王志永按张华的指引,开到金峰花园小区,张华指认3幢201室和5幢302室为盗窃地点;接着张华依次指认康庄小区的7幢202室和9幢102室;新莲小区的9幢303室和11幢203室;永新街50号203室;西旺小区20幢204室;新庄村105号302室;紫苑小区2幢201室。辨认完现场,王志永也很佩服张华的记忆力。辨认过程中有6家有人的,王志永记了一下房主的名字,这六家都反映报过警了。剩余的4家没有人,只能回到所里翻报警记录了。</p>

张华辨认结束后,王志永他们又把荆严带出来进行地点辨认,还是按刚才的操作再走一遍。荆严能辨认出具体小区和幢数,但具体哪一家他记不住了。这个也是客观存在的,毕竟他没有爬楼入室,只是在外围望风。张华是顺着下水管或防盗窗往上爬的,他最高也就爬到三楼。两个人辨认都结束已经到中午了。</p>

回到办公室,王志永在内勤赵玲那里找了九份报案笔录,只有永新街50号203室没有报警。</p>

王志永将张华、荆严涉嫌盗窃的材料输入系统,对该二人报刑事拘留。当天下午,张华和荆严被刑事拘留。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拘留后24小时内要对嫌疑人进行讯问。王志永和杜岚将张华、荆严送入看守所后就进行了提审。两个人的态度都很好,都交代了盗窃的犯罪事实。</p>

回所的路上,杜岚说:“师父,那家没报案的怎么回事,张华讲得很清楚,肯定在那家偷到钱包、两条软中华香烟等东西了。钱包里的银行卡没有丢,钱包里还有一张叫张峰的身份证,他用身份证后六位和出生年月日没有试出密码,就把钱包和身份证扔了。”</p>

王志永说:“这个不好说,我们去的时候没看到人,也没有报警记录,会不会是张华辨认错了。现在我们还不能下结论,继续查了再说,肯定有人知道永新街50号203室是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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