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诡谲难揣度,豪壮终得获终275(2 / 2)

鲁既得汉中,遂复杀张修而并其众。--《后汉书卷七十五刘焉传》

鲁祖张陵、父张衡在《三国志》记述中,为五斗米道创始人。

祖父陵,客蜀,学道鹄鸣山中,造作道书以惑百姓,从受道者出五斗米,故世号米贼。陵死,子衡行其道。--《魏书八张鲁传》

按说鲁家三代嫡传,应有家学渊源;却与“后起之秀”张修“惑众汉中”的记载严重冲突。

对此,后世史家解释纷纭,各执一词。

一说“张修”是“张衡”的误写。即“张修为张鲁之父”。裴松之即持此论。但此说甚谬,无法解释“张鲁杀修”的记载。

臣(裴)松之谓:“张修”应是“张衡”之误,非《典略》之失,则传写之误。--《三国志》引注

一说“张修”与“张鲁”本为刘焉帐下别部司马,二人入汉中后、因争权火并。

陈寿与范晔均因袭此说。

但此又与范氏《后汉书灵帝纪》中“中平元年、巴郡妖巫张修叛乱”的记载严重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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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任(张)鲁以为督义司马,与别部司马张修将兵掩杀汉中太守苏固。--《后汉书卷七十五刘焉传》

莫说刘宋时代的范晔(398-445)不能审其本末,便是三国时代的学者,关于张修与张鲁,究竟谁为正统,也是莫衷一是,相争不下。

巴西陈寿,支持张鲁是“五斗嫡传”;

京兆鱼豢,则一口咬定张修是“汉中教宗”。

巴西与京兆,距离汉中都很近,取材可信度较高;

而陈寿与鱼豢,也系同时代人物。

寿着《三国志》,豢撰《魏略》及《典略》,皆不朽之作。

可见,张修与张鲁的关系,在当时就是个“未解之谜”。

大致史实,应是张修先在汉中割据,之后遭张鲁袭破,降而见杀。

鲁因承其旧业,继续在汉中利用“五斗米道”惑众自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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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学者大体因袭此说,分歧在于、对张鲁“是否具备家学渊源”有所争议。

如黄惠贤支持张鲁为五斗米教嫡传;

而吕思勉则认为张鲁并无家学,其实是杀修之后“冒名”而已。

我们剖析一下义米、义肉、与义舍。

义米、义肉是颇具迷惑色彩的词汇。

上世纪中叶,学界掀起的“张鲁政权是否代表了农民革命”的探讨,其主要论据

即“张鲁镇压汉中豪强”,有打击反动地主的色彩;

同时“设置义米、义肉与义舍”,具备“财产公有制”的雏形。

这些今天看来颇为有趣的观点,大约是当时政治环境的现实映射。

张鲁政权自然不可能是什么“乌托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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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农民革命”、“财产公有”之类,在两汉落后的生产力之下,也无从谈起。

即使就当时“镇压豪强”与“义米义肉”的论据来看,也实属舛谬频出。

先谈谈所谓的“镇压豪强”。

张鲁在汉中,确实有过一段“打击地方豪右”的行为。

但其本质是争权夺利,清扫异己。

这与农民革命时代“打击地主武装”完全不能相提并论。

遭到张鲁镇压的、主要是故汉中太守苏固,以及妖巫张修的残余势力。

这与刘焉入蜀、大杀川地旧人(188);曹操牧兖、狂屠地方豪强(192-194)并无二致。

都是巩固统治的手段。

益州牧刘焉以鲁为督义司马,与别部司马张修将兵击汉中太守苏固,鲁遂袭修杀之,夺其众。--《魏书八张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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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南郑李氏,必是地方豪右。

劝说张鲁称王者是地方豪强,劝阻张鲁称王者亦是地方豪强。

可见,张鲁完全被巴汉地区的大族们包围,根本就是个毫无主见的傀儡;

甚至魏兵压境时,连是战是和,是走是留,都无法独立做主,还得听从功曹阎圃的意见。

原因无他,这些地方豪强才是真太守,鲁不过“随人俯仰”而已。

彼时张鲁割据汉中近三十载,恐怕已年过五旬甚至六旬,窝囊至此,委实罕见。

《后汉书党锢列传》即生动提及“郡吏架空郡守”的现象。

以汝南太守宗资、南阳太守成瑨为代表。

文多不载。

由此可见鲁所任用者,皆高门着姓,地方豪霸,与寒士庶族完全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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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世所谓“打击地主”完全是穿凿附会,将张鲁割据初期的“清理异己”美化为“革命行为”。

似鲁般宽纵豪强之人,治下百姓的生存状态,也便可想而知。

这就引出下一个话题,即所谓“财产公有”。

此话题,咱们下章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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