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九章 归途生变故,数日返许都7535(1 / 2)

曹仁默默旁观堂嫂与堂侄久别重逢这1幕,陡然轻叹。

“卫将军,嫂嫂殊为不易也。”

赵旻对此深有同感。

“子孝兄所言极是!若非卞夫人秀外慧中、兰心蕙质,兼且忍辱负重,曹公诸妾室、子女又焉能保全?”

苟哥虽未亲眼目睹,但其人不难想象,将满4旬、身娇体弱的寡妇卞夫人,在这1年多之中,究竟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罪。

尽管有曹仁曹纯兄弟、夏侯惇夏侯尚叔侄2人帮衬,还有史涣、任峻相助,但许多事终究还是需要卞夫人独力扛起来。

卞夫人有多难,可想而知。

苟哥1眼便看出来,卞夫人比去年清瘦许多,至于苟哥能1眼看出来的原因…

咳咳…

问就是,苟哥担心已故曹老板留下的孤儿寡母。

反正苟哥绝对不承认,4旬的卞夫人,让实际也近4旬的苟哥怦然心动。

俗话说得好,少年不知姐姐…咳咳…

苟哥将自己心中那极度龌龊的邪恶思想甩到1旁,向曹仁抱拳正色道。

“子孝兄,而今旻既已为皇汉收复益、凉2州,则袁本初势必将与旻决战。

旻此战万万不可负,否则已渐1统之天下,将再度分崩离析,况且此战关乎天子之安危!

子孝兄当知,旻近来虽百战百胜,却绝非袁本初之敌手也。”

苟哥赵旻躬身抱拳,态度谦和、言辞恳切,竟使曹仁微微动容。

浓眉大眼、方正脸膛的曹仁蹙眉沉思片刻后道。

“卫将军…从文应知,某等昔年,皆为袁本初之麾下,遑论元让兄曾为袁本初、孟德兄立下泼天大功。

实不相瞒,去岁岁初之时,袁本初执意与孟德兄决战,某等皆毫无信心,最终…孟德兄终…求仁得仁…”

1言及此,历史上被称为“天人将军”曹仁的硬汉,眼角隐现泪光。

显而易见,曹仁对曹操之死,犹然耿耿于怀。

曹仁深吸1口气后,语气微带哽咽。

“孟德兄本意为,以1死换曹氏、夏侯氏两家性命得保,然则…若非从文你仗义出手、不计前嫌,曹氏、夏侯氏两家之人,最终必难免伤亡。

故而,嫂夫人、元让兄、妙才兄、子廉、子和等,方才对从文感激不尽。”

夏侯渊在领苟哥进曹家坞堡之后,便被其人族兄夏侯惇拉去叙旧…

因为夏侯惇以及夏侯渊的堂侄夏侯尚,以及曹真、曹休2人,皆对夏侯渊此番远征西域、巴蜀的经历充满好奇。

便连曹洪、曹纯这对族兄弟,也被夏侯渊吸引了过去。

因此,只好由曹仁1人,带赵旻及两个堂侄1路行至曹家大院。

曹仁曹纯是亲兄弟,他们昆仲是曹操的堂弟。

然而,夏侯惇不是夏侯渊堂兄,他们2人的祖父是亲兄弟;

夏侯尚的亡父是夏侯渊的堂兄,所以前者的的确确是夏侯渊的堂侄、夏侯惇的族子。

此时的夏侯尚2十啷当岁,正是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年龄。

曹真、曹休2人是族兄弟…当然了,曹真被曹操收养后,这哥俩…好吧,也依然是族兄弟。

曹真的生父曹邵是曹操族兄;曹休则是曹操堂侄。

住在隔壁的曹家和夏侯家世代联姻,更何况夏侯渊还是曹操的亲妹夫。

在汉末,族兄弟与亲兄弟的区别其实并不大。因为大家都在同1个大院子里1起长大。

汉末的宗族观念根深蒂固,无特殊情况几乎不分家。

曹真、夏侯尚、曹休3人年龄相近。

历史上,夏侯尚后来娶了曹真的胞妹德阳乡主,夫妇2人生下曹魏名士夏侯玄。

曹真嫡子曹爽,曾险些与其人表兄弟夏侯玄改写历史…

相关记载,前文曾多次提及。

由此可见,曹真、夏侯尚2人关系匪浅。

综上所述,拔出萝卜带出泥,苟哥赵旻对曹家、夏侯家亲善,又收了曹彰、曹植这两名爱徒,其人便有可能收得1众历史名将名臣。

就连最不济的夏侯尚,那也是曹魏名臣,遑论“盲夏侯”夏侯惇,还是曹魏开国第1功臣。

苟哥暗暗揣度夏侯惇等人的好奇和热切,以及卞夫人方才举止所隐含的深意,其人几乎已可肯定…

曹氏、夏侯氏2家,已经不甘心再蛰伏下去!

去年曹老板官渡之战失败,便意味着其人摆脱袁董、自立门户失败,羁绊了几乎1辈子的袁曹2人,恩怨情仇可以写成1本至少百万字的小说…

2者之间的故事,比鸣人和佐助的故事要精彩1万倍。

是以,当曹老板在自知无力回天之时,为保全曹氏、夏侯氏2家族亲、外戚性命,兼且其人熟知袁董秉性,故而其人毫不畏惧、从容赴义。

曹老板出手太过于干脆利落…苟哥1方众将,1时间竟阻止不及。

随即,郭嘉、许褚2人以身殉主、全了其2人与曹操的主臣恩义。

其后,苟哥及时出面,打退肩膀负伤的夏侯惇、逼退袁董,并任由夏侯惇、夏侯渊、曹仁等人护送曹老板灵柩返还许都。

自此,苟哥与曹氏、夏侯氏2家便结下善缘。

最终,在苟哥强势介入、沿途护送之下,曹氏、夏侯氏2家阖族安然返还谯县故里…

尽管苟哥收下了卞夫人通过小叔子曹洪交出的“买命钱”,而且收得毫无心理负担、淡定坦然。

总而言之,苟哥通过揣摩卞夫人的心理、曹仁的心态,在见微知着之下,便几乎洞察到了真相。

于是乎,苟哥诚恳至极地躬身行礼。

“既如此,子孝兄,弟恳请诸位兄长助弟1臂之力,共同匡扶汉室、继承孟德公1统天下之遗志!”

然而…

出乎苟哥意料的是,曹仁居然对此不置可否。

其人对此避而不答,转而道。

“从文,嫂嫂似有要事与你相商,你今晚便在某之别院留宿如何?”

方才苟哥在色迷心窍之下,竟然鬼使神差地答应卞夫人留宿两晚…

此刻苟哥清醒过来后,不由暗感后悔。

苟哥之所以后悔,当然不是因为卞夫人年老色衰…

恰恰相反,4十岁的卞夫人别具1番醉人的风情,偏偏实际年龄接近4旬的苟哥,最懂得欣赏这种成熟女子所特有的风情。 但问题正在这里: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