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卖矿泉水的菊姐(1 / 2)
布丁解释:“公益律师,不要钱。”
“找律师也没用。我们村的王二赖到处欠钱,法院都判了,还不是照样吃香喝辣。反正人家不想给钱,就总是有办法。”
姜红神秘地说:“你不懂,律师那是明面上的。我还有别的办法。”
说着,附耳对张秀秀说了几句。张秀秀瞪大了眼睛:“真的?”
“不信你拿着我的名字去问。”
张秀秀连忙说:“我信我信。但是,你们要先答应我,绝对不找我恩人的麻烦。”
姜红说:“放心吧,只要不是伤天害理的事,我都保证放那人一码。就算真的一时糊涂贩卖人口,只要人没事,我就当这事没发生。”
“菊姐不可能做那种事。她是好人。我的工作就是她给介绍的!”
菊姐就是小贩中的一个,卖矿泉水的。
二十分钟后,姜红带着新的线索和口供出来,又上了车。万妮同情地说:“姜姐,没想到你家里出过这么可怕的事。”
布丁疑惑地问:“以前怎么没听你说过呀?首都真的发生过这种事?”
姜红淡淡地说:“1994年12月,一个14岁的初中女孩被人贩子抓走。这六年,她一直想逃回自己的家,只有最后一次成功了。这时她才知道,她距离自己的家,只有43块钱的距离。最后看见她的是一个街边的老人,看见她被抓上了车。我总是想,如果那个老人当时喊人过来,记住车牌号,也许,她就不会被抓走了。”
布丁惊呆了:“想起来了!我看过那个报导,可是我不知道那女孩居然就你的妹妹。”
万妮想了想:“等等,那个新闻我知道——当时我妈就因为那个新闻,吓得好多天都不让我出去玩。所以我记得很清楚,报道里说,那女孩是独生女,所以,她应该没有姐姐呀。”
姜红说:“我也是独生女,我也没有妹妹。”
万妮和布丁都是一呆。随即布丁恍然大悟:“我说呢!原来是为了让张秀秀说实话骗她啊。高明!”
姜红教育他:“这怎么能说是骗呢?女孩失踪的时候14岁,我叫她一声妹妹不是很正常吗。我又没说是亲妹妹。”
布丁暗笑,不愧是最不守规矩的师傅。他问:“那你做警察,也是为了那个报导里的女孩吗?”
“反正做警察,那肯定是为了除暴安良,维护正义嘛。到底是为了哪个人,很重要吗?”姜红又开始打官腔了。
“那最后你到底跟张秀秀说什么了?为什么她一听就什么都交代了……”
“天机不可泄露。这是为师我的独门绝技。行了,咱们赶紧去公园门口,搞不好菊姐已经走了。”
周日下午,公园提前关门。等他们赶到时,小贩已经散去。姜红他们又根据张秀秀提供的信息,去菊姐的家中找她。
菊姐住在一个乱七八糟的大杂院里,见到姜红等人时,这个面容憔悴的中年女人明显紧张了起来。这种表情警察再熟悉不过——是做贼心虚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