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搭伙上学44(2 / 2)
鹿姝觉得江盛被选上也挺合理的,“他写字是真的好看,粉笔字也是一绝!”
原本刚才彭小虎他们决定由洪宗学来写字的时候鹿姝还有点遗憾不是江盛来写,现在能在校黑板报上看到他的字,还挺让人期待的。
闻胜莉更关心的却是别的:“明天我们班就要跟高二一班的打篮球比赛了,也不知道他们训练得咋样了,江盛现在忙着写黑板报,还能有时间训练吗?”
也不知道是谁宣扬出来的观点,认为打篮球厉害的人必须是家里条件好的。
还从科学营养的角度分析了一大堆,赞同者众多,于是家里最穷,长得也很瘦削的江盛就被他们提前打上了“凑数”的标签。
鹿姝却还记得那本自传里曾提起过江盛从初中到高中,一度十分沉迷打篮球这项运动,等到毕业的时候,周老师还送了一个篮球给他,那个篮球对方保留了许多年,后因故乡的一次涨洪水,被意外遗失了。
县高的习俗是班级黑板报,每个两个星期评选一次优秀,校黑板报一个月一换。
江盛因为写字好看,被选入黑板报的写字一栏中,他需要做的就是把学校选出来的文章誊抄到校门口那面黑板墙上,剩下的就是其他同学负责的板块了。
这些都是他做习惯了的事,与其他人举着手写一会儿就要休息一下胳膊不同,江盛一口气把两篇文章都誊抄好后,也没觉得胳膊累。
将报纸折叠好,江盛跳下板凳,回宿舍找同桌拿了对方帮忙打好的饭菜,三两口吃完了就又赶回了教室。
这两份报纸都是他没看过的,江盛也不知道它们会不会在不久后被换到校报纸墙上,遇到没看过的书和报纸,他总习惯第一时间就囫囵地看一遍。
若是错过了,以后又没机会看到,他能牵挂好几年。
回教室的时候,时间还很早,教室里只有一个女同学,江盛也没多注意,回到自己座位上就迫不及待展开报纸认真看起来。
不知过了多久,在江盛快要把第一面报纸看完的时候,有人忽然敲了敲他的桌子。
江盛抬头一看,是刚才那个女同学。
江盛有些诧异,毕竟他和对方从来没有过接触,也想不到对方会找他有什么事,不过他还是礼貌地问:“有事吗?”
女同学梳着两条短短的麻花辫,长度只到肩膀上,头发有些卷曲发黄,干枯的发丝在每一个辫子拐弯处都倔强地支棱了一小撮出来,显得她的两条小辫子越发毛毛躁躁的。
对上江盛沉静的眼神,女同学蜡黄的脸上浮起两团红晕,她站在江盛面前,双手扭着衣角,扭扭捏捏格外羞涩地问:“江同学,我看见你一直都有书看,我可以跟你借来看看吗?”
江盛疑惑地皱眉:“你想看书的话,学校里有阅览室,还可以去文化馆借书。”真的没必要来找他借书。
毕竟那些书又不是他的,借书室都是有限定归还时间的,他借来看完还要赶着还回去,若是再转借给别人,耽误了还书时间他是要受批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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