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统一之战(四)362(2 / 2)

神龙国已无可战之兵,两帅各有两万亲兵成了最强军事实力,现在这种情况除了归顺,毛用没有,两人互相看了看,又点点头,决定顺应大势,越早投降获得的好处越多。

两人趁乱退出大殿,刚离开皇宫就被后面的右相追上了,三人都没藏着掖着,边走边商量好了大事,两帅负责纠结兵马,右相负责稳定局势。

当晚两帅的兵马包围了皇宫和左相府,逼迫皇帝退位,把左相一家看押起来,京城局势控制住后,派人联络灭日联盟,让他们派人过来接收。

三日后大局已定,神龙帝国宣布加入灭日联盟,神龟国国君也随即宣布退位,国家整体加入灭日联盟,整个大陆除了神凰国都成为了一个整体,灭日联盟。

草原深处,大汗的金帐里,大汗和几个重要部落的首领正在边喝酒吃肉边商谈着南边发生的事。

“左贤王,你怎么看这个灭日联盟?”

“狗屁的联盟,草原的事跟他们无关,他们敢来我们草原吗?”

“左贤王,话不能这么说,短短一年,统一四国,怎么可能没几下子?”

“右贤王,你是不是怕了?”

“怕?我有什么怕的?!我是提醒你,不要小看了那群读书人,肚子里的坏点子可多了。”

“这不用你说,依我说啊,远离他们,只要他们不招惹我们,我们暂时别去招惹他们,井水不犯河水。”

“要是他们来侵犯我们呢?”

“他们敢,就凭我们这么大的草原,这么多的快马,他们侵犯哪儿?一年都跑不到地方,粮食,辎重他们怎么运输?借他们十个胆也不敢深入大草原,咱们稳如泰山。”

“哈哈,我们的左贤王都会说成语了,可喜可贺,来,喝一杯。”大汗接过了话头,他心里也不担心南方,草原上从来都是他们这帮牧民做主,还轮不到南边那些泥腿子来干涉。

九州城位置在大陆的东部,并不是大陆的中心,灭日联盟已经统一了大部分大陆,京城放哪儿是个问题。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好几个候选城市,谁也不占绝对优势。

“依我说,在较中心的地方宜城就不错,位置较为中间,大河从中穿过,不缺水,附近有山,容易守,城市不大,正好大开发,以工促商,以商养民,这样还能促进经济发展,刚打完仗许多平民也没生计也可以做工挣些家用。”张武说出了自己的主张,几十个大佬现在都非常重视他的意见,过往的事情表明,这小伙说的做的都非常靠谱,大家想了会儿都点头同意。

“宜城做为京城,东边另设九州为东都,南边设神雀城为南都,西边设神虎城为西都,北边设神龙城为北都,这样各地都能均衡发展,不至于穷的穷死,富的富死,我们设立灭日联盟的初衷就是让人们都能过上比以往更好的生活,而不是推翻一批权贵,又来一批,照样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那统一大陆有何意义?”张武一番话让在场的权贵们都很汗颜,他们可没这觉悟,谁不是想自己过的舒服些?

“我知道你们一开始肯定转不过这个弯,但我们读书人还是应该有胸怀天下的气概,过好自己的同时兼济天下这也是圣人的教导,天下再无苦寒之人也是我们共同的愿望。”

“小武说的对,我们在座的凭俸禄已经能过人上人的生活了。只要人尽其能,我们就应该保证所有人都能过上较好的生活,官府的职责就是制定公平的律条,规矩,全体人共同遵守,不许产生特权阶层,更不许出现拉帮结派欺压穷人的事发生,现在还剩一个神凰国,小武,你可有对策?”刘帅接过了话头,他是比较清楚张武想法的人,也很赞成,虽然推行阻力较大,但现在正是破除旧的制定新的时候,此时不做更没有时候能做。

“神凰国不足虑,咱们不急,分几步走,第一步,弱其人口,我们还是按照以前的办法,吸引过的不好的牧民来南边定居,让他们变成农耕民族,他们人口少,要不了几年剩不下多少人,到时他们想不投降都不可能;第二步,每年冬天去草原上放火,趁冬天草原上草干枯状态,多放些火,牧民生活过不下去,肯定就会南下;第三步,打击对方的权贵,越是高层的越要狠狠打击,没事就派人过去搞搞刺杀,让他们活的胆战心惊,同时加大食物,铁器,酒等物品的封锁,生活越过越难过,肯定就有人愿意到南边来生活,尤其是那些权贵,家里有银子却花不了,想喝酒没有,肯定坚持不住,就会跑到南方来,一来二去,要不了几年,北边就成了空壳子。”

“小武,你这是绝户计啊,不过对草原最有效,那么大的地方,还真不好打,连找都不好找,就这么确定下来吧,大家都明白了自己的使命,好好干,争取能留名功德碑。”

功德碑已经确定下来,立在新都城宜城的新中心广场,高九十九丈,从上向下雕刻人名,谁有资格在上面得全体有投票资格的人投票,超过三分之二的人同意才行,所以谁都想留名其上,让后人知道自己的功绩。

神凰国过的很凄惨,人口一直流失,管都管不过来,茫茫草原到处都是路,你能堵哪儿?到后来权贵们也纷纷离开,因为这儿有银子都花不出去,整天除了吃肉就是吃肉,什么娱乐消遣都没有,过的日子跟苦行僧没区别,这让过惯了富贵日子的权贵们如何受得了?不到三年,神凰国已经名存实亡,连右贤王都搬去了南都定居,给的理由是北边太冷,他冷怕了,想享受下南边的温暖。大汗知道局势已不可挽回,他自己都受不了这清苦的日子,南边的烈酒他都两年没喝到了,一想起来他都恨不得搬到东都生活,那儿的烈酒是最好的,喝完第二天起床头不疼,实在太神奇了。跟几个部落首领吃了一顿散伙饭,一致决定投降灭日联盟,以后就过个富家翁的生活,天天在一起大碗喝酒,岂不比现在快哉。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