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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烛的眉头紧锁,握紧薄薄蕾丝的手骨节泛白。
再开口时,他的眼睛已有些红,只是他自己并不知道:“我的意思是,自己最重要。人心不堪入目,不需要为了破案毁掉自己。”
“我没有毁掉自己。”
青年开始解手腕上的布条,懒懒道:“我想解开谜团,他们想找个发泄无能情绪的虚影,大家各自为乐。至于你说的荣辱,早在童年、在伦敦,我就听多见惯这些话。”
他说:“我不在乎。”
“我在乎!”
唐烛几乎快忘记多久没这么大声说话。
自从到了这个倒霉的该死的世界,认识这个名声大噪的侦探,他几乎只想着如何活命。
于是,就在方才那瞬间,他笃定,付涼也是在“这本书”里呆得太久。久到快忘却,除去解决旁人死生大事,还需要为自己做些什么。
念此,唐烛不知哪来的勇气,顺着最后那圈蕾丝布料,死死捉住了付涼的手腕。
两人本就身处乱麻之内,这个用力,付涼便被他推入一堆白色蕾丝中。
他比谁都知道,这人看似没有刻意训练打斗,可他那惊为天人的大脑却实在能于瞬息间找到敌人的可乘之机。
于是唐烛不敢怠慢,顺手抽出一件柔软的头纱,三五下将那两只手腕并拢捆了上去!
“今天你不去也得去!”
怎料,对方仅在被束缚以后,躺在凌乱蕾丝内调整了下呼吸,一句话便让他败下阵来。
“我不需要。”他看过来:“我不需要谁在乎。”
时间如同被言语拉长,唐烛只觉得自己望着那双眼看了很久很久。
最后,他缓慢且踌躇地松开手,拉开两人的距离。
直至走出书房大门时,空白已久的脑中才出现些东西。
那是书中为数不多描写主角童年的番外片段。
“艾伯特的童心,像是比任何卡文迪许家的孩子都要更快地逝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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