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山大王(10)(2 / 2)
林三爷摇头:“没有。你父亲去世时,你都没能亲自料理他的后事,现在却为一个憎恨的人的丧事忙前忙后,江澈见了气得躲去哭了,便不难猜到。”
越是在意的事,越能把一个人变成没有脑子的牲口。谈及父亲,又想到金作吾的话,江熙冷讽道:“我父亲一生未曾害人,临了却家破人离,百姓唾骂,而金作吾自叹命运不公,送他的人却不下十万……”
可父亲那样的苦果,他又难辞其咎,怨不得别人,想宣泄都找不到一个合理的口子,憋得难受。说到底他还是没有足够的智慧处理自己的情绪,恨又生怜悯,谈原谅又过不去。
他烦恼地踢了一下脚边的木桩,道:“对不住,失言了。”
林三爷:“理解。你有什么气话尽可跟我说,只要不在弟兄面前失态就是了。”
江熙:“这么多人拥戴他,总有可取之处,与我说说他的好吧。”他不想跟自己耗下去了。
林三爷:“你想听,我自然乐意说。”
可惜林三爷没有说书的天分,再轰轰烈烈的大事经过他的口都变得乏味无聊,像在诉说一段相去甚远的传说,不痛不痒的,把人都听困了。
跟他的过往一样,总结起来没几个字,无非“受迫”、“反抗”、“安天下”,前面是金作吾的事迹,后面是金作吾的宏愿,至于功过是非,任人评说罢。
倒是一段金作吾小时候的经历来得触动人心。
金作吾出生于钧州一个贫穷小乡,父亲叫做“金崇”,是个地痞无赖。金作吾从小就没有母亲,知事后他也会好奇地问父亲,娘亲在哪?哪知金崇大发雷霆,把他吊起来打,他吃了疼后就再不敢问了。
金作吾长大后,从邻里口中得知,他的母亲是父亲从人贩子手里买来的,生下他后没半年就被发酒疯的父亲虐打至死,才十五六岁。那以后,金作吾就到别人的田庄做起了长工,极少回家。
后来金崇又娶了一个女人,生下了金四娘,只因是个女孩,刚落地就被送给了邻居,金崇见一次都要骂一次“赔钱货”,以至于邻居远远看到金崇都要绕道走。
这个后娘的命太苦了,连棵草都不如,穷人家的女儿给口饭吃就嫁,哪知摊上金崇这种人渣,不仅挨打受骂,还要出去乞讨供金崇吃酒赌钱,她逃过一次,被金崇逮回来打着了腿,就再不敢反抗了,明明二十出头,却老得像四十余岁。但她待金作吾却如亲儿子一般,把毕生的希望都寄托到了这个并非亲生的儿子身上。
一次金崇把她送到县里乞讨,在那里她见到了有钱人家的私塾,心想金作吾要是能跟那些公子哥一起念书就好了,正巧私塾缺杂工,她求了主人三天,主人起初不答应,她只得说不要工钱,主人才同意把这份差事留给金作吾。
她回去后,骗金崇说要带金作吾一起到县里要饭,孤儿寡母更叫人可怜。金崇才欢喜地答应下来,免了金作吾到田庄干活。
就这样金作吾进了私塾,她在外边乞讨更卖力了,只为多讨几个钱,以免金崇发现了,去跟主人讨要工钱而使得金作吾被驱逐。
一年后,金崇还是发现了他娘俩的“好事”,到私塾大闹了一场,主人支了一笔钱,再不敢留用金作吾了。回家后,金崇把娘俩打了一顿,后娘一病不起,一个月后一命呜呼,死前托付金作吾保护好金四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