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1 / 2)
“靠。”秦丽君骂了句:“我把他从档案里删了!”
苏淘淘说:“删一个估计够呛,我怀疑这就是大盘现状。”
“也是。”秦丽君对着镜子打腮红:“男人是没几个靠谱的。”
苏淘淘瞟了她一眼,觉得有些好笑。
“没靠谱的你还巴巴地去约会?你们俩快成连体婴儿了,高瑞麒没嫌你烦?”
秦丽君从镜子里给她抛了个媚眼,撅起涂得亮晶晶的嘴唇:“是我非要缠着他,他甩不掉我。”
上个学期末,大家都准备收拾行李回家过年了,秦丽君没走。她去高瑞麒的驻场的酒吧,在那听了他的年末演唱,还承包了当晚所有人的酒水,以及乐队老师的费用,甚至给高瑞麒开了极其诱人的条件,给他介绍国内一流的经济公司。
那家公司的大老板是她叔叔,从小对她宠爱有加,捧红一个高瑞麒不是难事。
高瑞麒想来是拒绝过的,他生平最恨被人拿捏,但秦丽君坚持不懈,说在商言商,她不图别的,就包养他两年,两年过后大学毕业,她得听家里的出国,以后回不回来都不一定,她想给自己留下一段美好的回忆。
高瑞麒就同意了,不过他再三强调,他卖艺不卖身,秦丽君休想染指他。
“所以呢,你染指了吗?”苏淘淘好奇。
秦丽君笑而不语。
她得了好处,自然是想着苏淘淘,也幸亏苏淘淘对高瑞麒一点想法都没有,才让她顺利掺了一脚,听说她分手了,秦丽君唯一的想法就是,有好男人得先紧着姐妹们。
只可惜一次约会受挫后,苏淘淘对谈恋爱这事基本上没了念想。
她觉得世界上恐怕不会再有人能敌得过季遥,不是说他如何完美,而是季遥贯穿了她半部成长史,在她最重要的人生影像里,他都站在她的身边。
季遥是她美好又充满瑕疵的青春。
她带着这样的伤痛和遗憾,重新全身心地投入了学业。
高瑞麒有了秦丽君的帮忙,自然也不再需要辛苦接碎活,宋鑫月和赵雯都打算一毕业就考公务员,这是小镇女孩最保险和保值的选择;一个寝室里,只有苏淘淘打算毕业后去报社。
她想留在省会,就得找个稳定的工作。去大公司卷生卷死不符合她的性格,考公又考不上,她最后选择了一家传统的报社。正好那年报社扩招,来报考的应届生也不算多,苏淘淘过了笔试,在面试中又给领导们留下极好的印象,谈到为什么会选择这个单位,苏淘淘真诚至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