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7章 第一次十一月大审判(7)421(1 / 2)
【上次与希羽组的人接触,还是为了当年对吴晓慧同志的单相思找到一个答案。
这次却是为了见证希羽组研究所的一次重大会议。
只是,整场会议期间听到的内容让我感觉到骇人听闻:希羽组研究所开始向中国科学院发出极其严厉的警告。
外人看上去是一只蚂蚁在警告一只大象不要发疯,但已经在这里待了几个月的我们很清楚,实际上是一支精干至极的侦察排在警告一个管理着数万人的黑帮老大管好自己的手下。
——常光福,1983.11.10】
几乎同一时间,调查团成员得知,夏希羽和沈涵曦做出了一个让所有人感到意外的决定:从这天下午起,夏希羽决定把来自浦江交大的十名学生代表和十名教师代表都放进会场,允许他们与会旁听。
不仅如此,夏希羽甚至还请崔欣欣联系德济大学、复旦大学、浦江外院、浦江铁道学院分别派出三名老师和三名学生来旁听会议。
最终,包括复旦大学的苏步青、谢希德,以及去年来到过研究所的常光福在五名旁听者到达希羽组研究所后,他们被同样获得旁听资格的崔欣欣带着走进会场。
在上述五人以最后一批到访者的身份进入会场后,冯琪诺在整层楼的走廊里摇响了手摇铃,并将它带到项天微面前,会议的第一天下午场于下午两点一刻正式开始。
“叮铃铃——”
项天微见所有应到场的与会人员全部到场之后,开始继续主持全体代表会议:“第六个议程,关于希羽组研究所成员在中国境内外的出行政策。根据既定顺序,请夏希羽首先上台进行陈述。”
随后,在场所有人听着夏希羽描述了他数次离开浦江前往其他地方期间的各种见闻,期间还不乏引经据典。
用一分半钟完成陈述后,夏希羽迅速做了结尾:“所以,综合国内外的交通信息后,我提议:我们应当确立一项特殊制度。”
“我希望研究所内能就这样一条意见进行讨论:‘为了让所有希羽组研究所的正式人员都能增长见闻,确保在看待问题时更加理智,在对外单位进行学术交流时不至于发生常识性的错误,研究所应当确保任何正式成员在正常入职工作的两到四年内,尽量确保至少一次前往两个不同语言或文化区的外国,或者是一次性前往国内的四个不同省份进行至少半个月的强制旅游,并负担其一切合理消费。’”
“由于这样的旅行并非只是为了满足娱乐和消费需要的带薪旅行假期,而是一种延时进行的常识教育。因而行程中必然包括一定时间的生活,以及在当地社区与企业的基层走访和简单调查。”
“综上,我对此意见给出的修正意见之一是:外籍人员的旅行行程应当以中国境内为主,中国籍人员的情况则反之——即以外国旅行为主。”
“至于开始时间,我希望这个政策能从1984年的3月开始落实。我确信:我们研究所在进行了前项议程中所述的对外贷款之后,仍旧有这样的人力和财力完成这项工作。”
完成以上陈述之后,夏希羽再次回到自己的座位,等待着其他人上台发言。
整个会场内部进行了十分钟的自由分组讨论之后,夏希羽的提议被完全接受,并确定于完成对1983年的审计之后的1984年4月正式实行。
“第七项议程的来历有些久远。夏希羽曾在1981年的下半年,为了希羽组研究所的发展,以个人身份与英国的arup公司达成了三项协议。” “目前为止,唯一一项没有完成的还是‘确定在1983年底前由arup公司、香江的微羽集团、希羽组研究所合资,在浦江共同开设一家中外合资的工程咨询公司,并作为希羽组研究所的实训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