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第六十五章51(2 / 2)

“你是谁!”邓布利多一改刚才的温和,锐利的眼神紧紧的盯着她“我的学生在哪!”这种程度的无声无仗咒,绝对不可能是一个12岁的小姑娘能做到的,就是梅林在这个年纪也不能!真正的jade·gold去了哪?他可以接受和一个还没有了解过的组织结盟,为了更多人的利益,哪怕是他自己,他也可以妥协。但是他不能眼睁睁的看着,他的学生消失在不明不白的地方!一个备受期待的天才!

金积玉挑眉看了他一眼,在画像和幽灵的描述里,她还以为这个校长是位纯粹的政治家,没想到校长的基本责任心还在。对着空气吩咐“莎拉,把分院帽带来。”随意的坐在椅子上,望着突然出现在桌上的分院帽“我进入拉文克劳的时候你叫我什么?”

“您只有一个称呼,我的主人。”分院帽皱褶遍布的帽檐,传出邓布利多熟悉的声音,可是它说出口的话,却让邓布利多一个字都听不懂。

“跟在邓布利多身边的精灵是谁?”金积玉的话音刚落,一个精灵出现在房间里。

束手恭敬的站立在金积玉的面前“加纳一直跟着邓布利多,主人。”

邓布利多不能完全分辨家养小精灵的长相,可是这个精灵在他身边那么多年了,即使它不怎么出现在自己的身边,他也能分辨出加纳。这个在他身边几十年的精灵,却和分院帽一样,对着眼前的人,称呼主人!精灵会为学生们服务,却永远也不会称呼他们为主人,他们是霍格沃滋的精灵,不属于任何人!

因为加纳的现身,刚才隐身的莎拉也出现在房间里,他无法攻击霍格沃滋的校长,可是却不满他的行为,刚才只是没有主人的指示,所以勉强忍住而已。莎拉凶狠的看着邓布利多“主人应该惩罚邓布利多,他想攻击主人!”

“我的樱桃汁里需要加两块冰。”金积玉指着桌上的樱桃汁,让莎拉和加纳带着分院帽消失。粉嫩的脸上,挂着一点也不符合她样貌的笑容。对着仿佛完全不理解面前发生了什么的邓布利多,笑的十分矜持,缓缓的回答他刚才那个威胁漫溢的问题‘whoareyou!’

“iatheasterhere。”

我是这里的主人。

丹妮儿眼睛亮了一下,立马回答“那午饭时怎么样,我。。。。”

她的话没说完,教室的门轰然而开,昨天的晚宴上介绍过的魔药教授西弗勒斯·斯内普,自带鼓风机特效,法师袍扬起斗篷的形状,气势十足的从门后进来“我的课堂上你们只需要记住一件事,魔药是最精细的学科,在你们的脑子没有僵化之前,不要随意的去实验它们,尤其是拉文克劳,聪明和自负只有一线之隔。”

金积玉明显感觉到丹妮儿对这位教授的说法有些不屑,她记不得初中的时候,有没有对老师有过类似的看法,重温幼年的学习生涯让她有点怀念。看到教授的视线扫过来,低头挡住了兴致盎然的视线,做出好学生的样子。

不知道是因为这是第一堂课,还是因为教授的安排就是这样,还打算通过魔药课见识一下,魔法界的‘化学课’的金积玉,只听到了一大串的理论知识,连作业都是‘加错材料导致的魔药失控要如何处理’这样和‘暑假不要落水’一样安全须知一样的东西。当然,关于龙的肝脏这样的神奇材料,还是很有趣的。

显然觉得理论课很无趣的不止金积玉一个。丹妮儿挽着金积玉的手跟在人群后面,扫兴的对她说“我爸爸一直说斯内普教授是最年轻的魔药大师,我在家的时候就觉得他完全是在盲目崇拜。真正的大师应该是在研究室不是么,看看他的说法‘芨芨草是缓和剂。。。’巴拉巴拉,弄的谁不知道一样,如果他只能说这些,我们只要在家看书就行了不是么,为什么要来霍格沃滋,听他再复述一遍呢。”

“如果你看了‘草药和魔药的基本区别’你就应该知道,并不是所有的芨芨草都是缓和剂,而如果你在课堂上有认真记笔记,那么你应该清楚,我说的是‘猩红芨芨草’而不是芨芨草是缓和剂。”低沉的声音从他们背后冒出来。

丹妮儿僵在原地,金积玉也愣了一下,她完全没发现这位教授是什么时候过来的,事实上教授是最先出教室的。金积玉拉着呆住的丹妮儿转身,抱歉的看着号称是‘最年轻的魔药大师’的教授刚想要说话,就被打断。

西弗勒斯·斯内普低头看了一眼金积玉,直接移开视线,看着旁边的人“丹妮尔·格瑞艾姆,除了你本来的作业之外,我希望下次还能看到‘15种芨芨草的用法’不得少于13英寸。”说完转身就走。

丹妮儿一路拖着金积玉小跑到城堡外的草坪上,四周转了一圈,确定那位神出鬼没的教授不在身边,转头对着金积玉更加生气的抱怨起来“我就说我讨厌魔药,小时候生病就被灌这些恶心的东西,听说霍格沃滋有魔药课的时候,我简直不想来上学!我和魔药绝对是天生的敌对,什么最年轻的魔药大师,明明就是一个照本宣科的家伙,现在还要给我加作业,太过分了!”

“我爸爸脑子简直有洞!”丹妮儿用一脸崩溃的表情看着金积玉“你知道么,我8岁生日的时候,他明明答应要给我买一个儿童扫帚给我当生日礼物,结果因为那个照本宣科的家伙,在‘预言家日报’上发表了一篇,不知道是什么鬼的魔药注解,他买了30份!30份!说要带给朋友们!我的生日礼物他完全忘记了!可恶!就是因为那个倒霉的教授!”

金积玉听着关于‘追星’忽略女儿的故事,疑惑了一下“听着和真爱粉差不多,不过我们的教授看起来不大,实际年龄是很大的人?他应该和你父母年纪相差不大才对?”介于莎拉和她说,它已经90岁了,那巫师活个百八十年应该不是难事。

“啊~当然。”丹妮儿双手交叉握拳,做出一个祈祷的姿势,对着金积玉“啊~我的学长~我入学的时候学长已经毕业很久了,真可惜,如果我和学长是一个时期入学该有多好,我就能真正见到他熬制魔药的样子了。”说完自己抖了一下,气的大吼“我最讨厌爸爸了!”生气的踢了一授,给他灌了迷情剂!还有13英寸的‘芨芨草’!太可恶了!”

从‘啊~’开始,金积玉就感受到周围的视线有些不对劲,等她到‘我的学长’时,果断往后退了半米远,对着周围摆摆手,以示我不认识这个人。突然间演什么戏,提前给点通知也行啊。

发完脾气的丹妮儿,看到抖快要退到城堡里的金积玉,冲她喊道“你去哪?等等我。”

金积玉立刻转头询问墙上的画像“魔咒课的教室在哪?”

“跟我来,阁下。”一个拿着奢华的羽绒扇,穿着宫廷舞裙的女士,跳到另外一个画框,想要给她带路。

正好追过来的丹妮儿,一把拉住她的手,嘴巴嘟起“我都让你等等我了。”

“抱歉。。你刚才有点。。嗯。。情绪化?”金积玉眼神往画像一扫,那位女士就消失在画框里,右手往下一翻,拉住丹妮儿的手,往前走“我们得去找院长了,他一定不想我们迟到。”魔咒课的教授,是拉文克劳的院长菲利乌斯·弗利维教授。

丹妮儿被她拉着磨磨蹭蹭的往前走“还有半个小时呢,急什么。而且我那个才不是情绪化,你如果有一个特地在家里开辟了一个魔药室,结果没事就炸锅的爸爸,你也会像我一样讨厌那个教授的。他应该在自己每篇发布的论文常吵架。”

“你这样说起来,仿佛我们的魔药教授是你们家庭和谐的破坏者,可事实上,他应该是个非常棒的魔药师,不然也不会让你父亲那么崇拜不是么?”金积玉拉着她一个拐弯,宫廷群女士就在墙上的画像里,对她做出一个继续向前的手势。

“盲目崇拜!眼瞎!”丹妮儿刚说完,顺着她的视线抬头看了一眼,有些惊讶“画像还会给我们指路么?”

其实已经不需要指路了,靠近了魔咒教室,那些熙熙攘攘的声音已经传了过来,金积玉松开拉着她的手,漫不经心的笑道“我也不知道行不行,所以问了一下。”

魔咒课比魔药课要有趣的多,也可能因为弗利维教授是他们的院长,再教导他们方面特别的尽心?反正一上来就直接让他们实操咒语,比背诵魔药知识要有趣。

金积玉拿出已经是替代品的‘胡桃木、龙的肌腱,11’5英寸’,据说是巫师灵魂伴侣的魔杖,原来的那个,早在从魔杖店买到的时候,就给摇钱了。抬起手握着魔杖对准面前的羽毛挥动,按照弗利维教授教导的咒语“羽加迪姆勒维奥萨”刚念完,课桌上的羽毛就轻飘飘的升到她的鼻尖。

“拉文克劳加5分,为我们的jade·gold,非常棒的天赋。”弗利维教授站在讲台上,开心的冲金积玉眨眨眼睛“也许你可以试着让羽毛按照你的心意,更改漂浮的方向和飞行的方式,这就是你的作业。”

深知没有专业人士的指导最好不要做傻事的金积玉,从来没有在家实验过魔法,这是她第一次真正意义上,发出的第一个魔咒。而她也瞬间就知道了魔力的调动,因为那太明显了,她和摇钱、和城堡沟通的时候,使用的是一个方法,用力的、专心的、排除任何杂念的,只要想就可以了。

给拉文克劳加了第一个五分的金积玉,在麦格教授的变形课上,也加了五分,作为第一个把纽扣变成甲虫的人。本来还在想着魔法可能像是内功一样,有个什么运行路线的金积玉,感受着只要运用魔力,能明显感受到脑袋里被触碰到的那些触觉,默默的想着,增加魔力应该和开发大脑差不多,那么魔杖对她来说,应该是没什么用的东西。

如果巫师把魔杖当成,能控制魔法精准和平衡能力的增幅器,那金积玉的这具身体就是最贴合的魔杖。精准和控制她早就已经习惯的不能再习惯了。一开始和摇钱沟通的时候,还得是身边没有人打扰,不然思绪一飞,就什么都说不成了。现在她都已经能发展到和别人对话的同时,分别和城堡、摇钱沟通了。金积玉本身就是控制器,还要魔杖控制什么。

零点的时候,正式成年的金积玉在ktv里喝着酒唱着歌,和小伙伴们聊着梦想,转身吐满整个卫生间的马桶时,那棵树就出现在她面前,以至于她以为自己在做梦。

金积玉的父亲金明哲是大学教授,按照国内学校分级制度,一本院校科系主任,近年升了副校长,在往校长努力。母亲沈向彤是位雕塑艺术家,作品展览可以开世界巡回展的那种,人没死名也有了的艺术家。两人在金积玉十岁的时候协议离婚。按照金明哲的成名轨迹,其实有点过河拆桥的意思,但也不算渣男。一来他没出轨,二来他算是净身出户。

金积玉外公从政,省级干部,贪污腐败没做过,但做人得和光同尘,也算有些额外收入。金积玉出生没多久,已经做到省厅一把手退休的外公,连组织内接班的人,都是他推上去的,人退了影响力却没有日渐下滑。外公早年当兵时出过事故,身体上有点毛病,两夫妻年到四十五,才有这么个女儿,宝贝的要星星不给月亮。

妈妈沈向彤没什么大毛病,就是事事都得顺她的意,她喜欢金明哲的文雅内敛,大学时,穿着白衬衫的金明哲把不慎扭到脚的她,慢慢搀扶到医务室的那天起,她就喜欢上他了。

盛夏的阳光耀眼,刺的人眼睛疼,一阵微风吹过金明哲的身旁,带着少许皂角的气味,好闻的让沈向彤整个人都恨不能扑上去。金明哲也从未想到,就这一次举手之劳,让两人足足纠缠几十年。

沈向彤知道那天是他去面试,为她耽误了之后,女追男的战争开始。沈向彤足足追了金明哲五年,从大学读到研究生,她爸怎么对她,她就怎么对金明哲,要星星不给月亮。沈向彤从小运气就好,这次也不错,金明哲确实是个正人君子,他什么都没要。沈向彤要是给他买什么,实在拒绝不了,就想方设法还以同样价格的礼物。

金明哲大约4岁左右被人丢在他们村,支教老师的宿舍门前,年龄来自老师和乡里乡亲的估算。那时候也不知道是谁扔的,他们那地方出山要走一天,别说通车,更别说报警。父母能翻山越岭把他丢了,就没打算再要。

金明哲的名字是那年捡到他的老师取得,从那之后,他吃喝就跟着来来往往的支教一起。那些人教他读书,教他向善,资助他上学,说是村子养大他不准确,应该是那间希望小学的老师们养大他的。支教的青年成为感动中国的人物很少,一般都是一两年就换一批。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