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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实打实靠颜值撑起来的。
大少爷看起来是认真搭讪,神色不似作伪,钟遇宵心中微讶,他还以为郗时同步收到了他的资料:“你长得有点像我以前见过的一个人。”
他的视线往下一扫,轻飘飘道:“不过他是个瘸子。”
郗时没有多想,拍全家福的时候钟遇宵还没出国,这些年五官长开了,又是不同风格的打扮,他压根就没把两人联系到一起去,只是觉得有点眼熟。
帅哥或多或少都有共通点,眼熟也正常。
“看来我们很有缘,不过我的腿很好。”他上前一步,压低声音暧昧道,“腰更好。”
这是明晃晃的暗示。
钟遇宵听得出来,放在酒吧里,看对眼下一步就是相约开房了。
被抛下的苗元终于缓过神来,看到郗时和别人打得火热,眼底闪过一丝嫉恨。
霖城的gay戏称郗时为第一攻,以上他的床为谈资,郗时床伴换得比衣服还勤,入了他的眼,基本上来者不拒。
他听说过郗时的名声,因此在郗时向他发出邀请后并没有答应,他不想做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床伴,他要做郗时的男朋友。
郗时对他有兴趣,这段时间他一直没有松口,花名在外的郗大少也变了个人似的,像是正儿八经的追求他。
怎料半路杀出个程咬金。
gay圈遍地飘零,郗时器大活好还人帅钱多,是无数0梦寐以求的老攻。
苗元恨恨地咬牙,一想到钓了这么久的人被抢了就气上心头,直接将矛头对准了钟遇宵:“你是哪个系的,抢别人男朋友,你要不要脸?!”
钟遇宵差点笑出来,他看起来很像学生吗?
未婚夫的小情人指责他抢了他的男朋友,世界之大,还真是无奇不有。
钟遇宵不动声色地打量着苗元,长相寡淡,性格骄横,身材嘛,还凑合……想不到郗时竟然喜欢这种类型。
在挑选床伴这方面,郗时的眼光比他差远了。
看到钟遇宵的正脸后,苗元一下子就愣住了。
比起郗时精致到漂亮的长相,他更喜欢钟遇宵这种风格,斯文禁欲,妥妥的西装暴徒,他以前竟然没听说过学校里有这样的人。
郗时的脸色沉下来。
他最反感床伴胡搅蛮缠,因此从来不吃回头草,也不会和别人确定关系,都是床上约一约,睡过就结束,圈子里的人知道他不谈感情。
校门口人多,苗元嚷嚷那声吸引了不少目光,钟遇宵没兴趣被围观,随手将郗时硬塞给他的花扔进他的车里:“不打扰了,二位慢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