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公孙瓒的风采17(1 / 2)
刘飞第一次见到了公孙瓒。
公孙瓒在幽州可以说是一个传奇人物,保家卫国,悍不畏死,在经常遭受胡人侵扰的幽州军民中都很有威望。当然,在那些胡人眼中,公孙瓒就是个可以止小儿夜啼的超级大魔王了,逮到他们就要拼命往死里干,让他们又怕又恨。
不过现在在刘飞眼里,公孙瓒确实盛气凌人,不对,是英气逼人。刘飞听说过公孙瓒很帅,据说帅到当年的太守都主动把女儿嫁给这个公孙家族庶出的子弟。但刘飞没想到公孙瓒这么帅,让他也自觉形秽,果然人与人的差距,可以比狗都大啊。
“两位将军与叛军交手多次,有何建议。”孟益说道。
“大人可率中军直取地方主将,末将领白马义从左右策应,此战必破叛军。”公孙瓒对叛军的战力不屑一顾。
“公孙瓒将军久居幽州,熟知叛军情势,所言必有道理。”刘飞哪里懂什么古代大军团作战,只能附和道。
“既如此,就如伯圭所言。伯圭负责左翼,玄翼负责右翼,吾亲率大军,直取张纯。”孟益一锤定音。
安排妥当,几人各自准备。这次,刘飞再一次被公孙瓒帅到了。
当刘飞看着一身白衣,身骑白马,手持银枪的公孙瓒,身后的白色披风迎风飘扬的时候,他简直不能相信一个人怎么能够帅到这种程度。这一定是那种上天宠爱的人,就算是《演义》中的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白马银枪赵子龙怕是也不过如此吧。可偏偏这么帅的人,明明可以靠脸吃饭,却偏偏要靠才华,还那么努力,要不要给他这种普通人一条活路啊。
最吸引刘飞眼球的是公孙瓒手里那杆银枪,又长又粗又大,比起汉军的标准制式长枪长大了至少三分之一,枪杆更有普通人的手腕粗细,一看就知道重量不轻,不是膂力过人的武勇之辈,绝对无法运用自如。
不仅如此,公孙瓒手中的大枪竟然还是两头开刃的。这样的武器在两军交战的时候,前后都可以杀伤敌人,凶恶程度大了一倍。不过使用起来难度也是大了许多,再考虑一下这杆长枪两丈四的长度,还有常人手腕粗细的枪杆,公孙瓒能够使用这样可怕的兵器,其武勇确实远超常人,难怪能打得桀骜不驯的胡人们心惊胆战。
终于,大战开始了。这还是刘飞第一次参与这种大规模的对战,之前那些战斗在这种数万人的混战面前不值一提。
不得不说公孙瓒提议的这套战术确实有效。
正面战场上,装备精良的汉军步兵直捣黄龙。个体战力的差距让叛军不得不集中力量,才能挡住汉军主力的攻势。
叛军将主要力量集中到了正面,两翼就不可避免的露出了破绽,而这正是擅长奔袭的白马义从所喜欢的。
白马义从的战斗,仿佛艺术一般,总是那么的精确,那么的恰到好处。
白马义从总能够准确的发现敌人战线中的漏洞,然后快速的插入其中,将敌人分割,围歼,然后后撤,等待下一个循环。即使对方没有漏洞,他们也可以凭借精湛的骑射杀伤敌人,打乱敌人的阵型,制造漏洞。
这是艺术,战争的艺术,白马义从马蹄过后留下的那一具具尸体,还有战斗中那绽放的血花,就是他们最美丽的勋章。 相比之下,虽然有着马镫的加持,关羽带领的骑军的表现就有些差强人意了。奔射的准头不够,插入的时机也不是很好,有时候甚至还会陷入包围。若非关羽神勇,总能杀出包围,只怕刘飞的部队这次就要损失惨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