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停战19(1 / 2)

2月25日,蒋氏也令浙江省主席鲁涤平在乍浦、镇海、温州等地加强防务,严密警戒。同日,鉴于浏河一带河岸适宜倭军登陆,蒋氏特地致电嘱咐十九路军,注意浏河方面防务,应准备3个团兵力。

经过22日庙行镇一役,我国军声誉在国际上顿增十倍,连日各国舆论莫不称颂我军精勇无敌,而倭寇军誉则一落千丈。

九一八事变后,由于蒋氏实行不抵抗政策,倭军在东北如入无人之境。由此,倭寇本在一·二八淞沪抗战爆发时竟扬言“三小时占领闸北”“十二小时搞定沪市”,气焰甚为嚣张。但是,第十九路军和第五军将士发扬御侮卫国的爱国精神,抱定“不抵抗无以为人,不抵抗无以救国”的决心,气吞倭寇,血溅沪野,造成倭军伤亡过万。这一战局的出现,让不可一世的倭军在国际上的所谓声誉一文不值。

这时候十九路军派出的敢死队,潜水炸坏了倭军舰队出云号,倭寇国内震动;且因劳师动众,战事难以速决。为此,23日,经倭寇内阁会议决定,火速派遣陆军增援。于是参谋本部决定成立沪市派遣军司令部,由前田中内阁陆相白川义则大将接替陆军第九师团长,增派第十一师团、第十四师团和飞机一百多架来华,以便在沪市发动更大规模的进攻。

经过多次增兵,白川统率下的沪市倭军兵力已达9万余人、军舰80艘、飞机300架,战斗力骤增。当时我方守军总兵力不足5万,装备又差,而且经过一个月的苦战,伤亡比较严重,左侧太仓浏河地区江防又薄弱。白川汲取前三任指挥官正面进攻失利的教训,决定从翼侧浏河登陆,两面夹击淞沪守军。指挥第9师团等部正面进攻淞、沪,以第3舰队护送第11师团驶入长江口,从浏河口、杨林口、七丫口突然登陆,疾速包抄守军后路。

3月1日,倭军在闸北、江湾、庙行各方面都发动了进攻,用重炮、野炮、钢炮以及飞机连续轰炸,步兵则乘势进击,白刃相搏,双方伤亡均重;与此同时,白川密令第11师团,利用浏河方面中国兵力单薄的弱点,在七丫口、杨林口、六滨口等地强行登陆,侵占浏河。浏河的失陷,使我国军队侧、后方均受严重威胁,于是,不得已于3月1日晚全军退守第二道防线(即嘉定、黄渡之线)。2日倭军攻占沪市。3月3日,倭军占领真如、南翔后宣布停战。

3月1日,李增所在的江湾受到了倭军飞机的猛烈轰炸,在倭军的强火力攻击下,防御工事遭到了严重破坏,很多战士都受了伤,自己简单包扎一下就又投入战斗。倭军这时趁着火力掩护进攻上来,战士们都拔出刀和倭寇拼死一战,倭寇兵挥舞着刺刀迎着头就砍下来,小战士用枪杆抵住用力往上一推,脚使劲的踹在倭寇兵的肚子上,往旁边一骨碌站了起来,回手一刀扎进倭寇兵胸口。有的两三个倭寇兵围殴我部战士一人,战士无畏惧顽抗到底,虽然遍体鳞伤奄奄一息,依然趁其中一倭寇兵不备要了他的狗命,最终战士也被杀害,此一战肝髓遍野,双方伤亡惨重。

因为浏河失陷,为避免我军过多伤亡,以便休整,上级提出撤退命令,李增部和其他兵团一起撤退到黄渡站后设立的第二道防线。

3月2日,因倭军迫使我方后撤到第二防线,倭寇方态度又强硬起来,提出了四项苛刻条件,再次要求我军队先行后撤,才停止攻击,倭寇撤兵只先撤至上海及吴淞地区,并不愿受中立国监督撤军。民国政府对此明确表示了拒绝。3日,倭军再次发动进攻。同日,美国国务卿史汀生召见倭寇驻美大使出渊,指责倭寇一面接受国联2月29日决议一面又继续扩大军事行动的做法。可是,他们不知道倭寇从来都是厚颜无耻不守信用!

3月3日,倭军司令官根据其参谋总长的电示,发表停战声明。同日,国联决议中倭双方下令停战。24日,在英领署举行正式停战会议。

民国代表为外交部次长郭泰祺、军事代表戴戟、黄强等七人,倭寇代表为驻民国公使重光葵、军事代表植田、田代等九人.英、美、法等公使和武官也列席了会议。谈判中双方争论之点颇多,而在倭军撤退时间、地点问题上尤为激烈。27日,兰普森对各款提出折中方案五条。28日至30日双方连续讨论无结果,会议陷于停顿。民国遂将上述问题提交国联特别委员会解决。4月19日,国联特委会通过决议草案十四条,但倭方对于其中第十一条联合委员会职权之规定,陆军认为干犯了统帅权,表示坚决反对。经兰普森的调解,提出折中方案,倭寇代表才以在投票时弃权,表示默认。于是30日在国联大会上,将兰普森修改的决议草案通过。

由此,停战协定得以在5月5日与沪市签订。

倭军的撤退分为四批实施。第一批自5月6日起,倭军主力部队向连接狮子林—杨行—大场—真如之线以东地区撤退。第二批至5月9日中午止,撤出嘉定、南翔、浏河等地。第三批,至5月10日中午,撤出罗店。第四批,从狮子林—杨行—大场—真如之线全部撤退。5月12日民国首都保安队接管闸北,19日接管江湾,23日接管真如,24日京沪铁路恢复全线通车,同日接管吴淞炮台。5月31日,倭军除海军陆战队及宪兵共2500人以外,全部撤离沪市。民国调北平保安队1000人由瑞士教练统带赴上海维持治安,另派国军第二军精锐步兵2营驻淞沪警备司令部所在地龙华。至6月17日,淞沪铁路以东、沙泾港以西、公共租界以北,虹口方面越界筑路周围地域的倭军海军陆战队,全部撤入越界筑路地域以内。至此,除《停战协定》所允许倭军暂驻的丁区(闸北倭寇坟山)内的警察权尚未恢复外,所有倭军退出地区,完全恢复沪市市政府的行政区与警察权。至7月17日,倭军最后撤离丁区,由民国方面派保安队予以接收。至此,倭军全部撤出公共租界和虹口越界筑路以外之地区,全面恢复“一二八事变”前之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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