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2 / 2)

  “不了,我还在忙。你替我去机场接个人吧,让他陪你去夜宵。”声称自己正忙的越辉用懒洋洋的音调敷衍拒绝。

  安霁月一头雾水地赶到机场,到达大厅里正好播报着刚刚落地的航班讯息。她踮脚张望许久,想从推着行李车的旅客中发现熟悉的面孔,却无甚眉目,索性找了空椅就地而坐。她拿出提包里的手机,看到屏幕上的几个红色未接来电提示,这才想起刚刚录制期间将手机调成了静音。安霁月暗骂自己大意,也许人家早就到了,却一直联系不上接机的人。

  新的来电这时又打了进来,安霁月来不及懊悔,忙按下接听键便凑到耳边。

  “霁月!霁月!”

  这声音不是从话筒中传来的。安霁月懵然寻了一圈,终于瞧见不远处一个神采奕奕的男人正大力挥手叫着她的名字,另一只手里拎着只巨大的运动提包。她登时心中一宽,惊喜地叫道:“南哥!怎么回来也不提前说?”

  她将手机丢回口袋,朝着来人的方向匆匆奔去。通话状态在漆黑中闪烁着,彼端微不可闻的呼吸声淹没在此时此刻机场重逢的喜悦中。

  喝过酒后又吹了太久夜风的陆烨终于挂断了通话,撑着窗框的小臂上暴起青筋。从眼眶开始肿痛,一直到太阳穴,再蔓延到百汇,他却仍久久伫立在窗边,像是在快意惩罚着自己。

  第14章

  男人把提包往地上一丢,大步上前揽住她,毫不费力地将她转了一圈才放下。安霁月左右打量,藏不住笑意地皱眉调侃:“又黑了不少,最近征服了哪座山?”

  梁思南爽朗大笑,摘下不合时宜的登山帽,露出小麦棕色的面容。他眉目粗犷,五官疏阔,皮肤因为常年登山而风吹日晒,细看已有了深浅不一的纹路。长期的户外运动使他的体格骨肌匀称,只消稍走两步便能察觉他有着与常人不同的轻盈矫健。

  “走,去吃夜宵。”他单手揽过她的肩,拥着她往前。安霁月知他素日行踪不定,耸了耸肩不再追问,尽心尽责地当好东道主,推荐起好吃的馆子。

  梁思南是她父亲当年甚为看重的人,据说小时候她还在跟在他屁股后面玩。后来他年少便被送出国上学,多年不曾回来,安霁月也是在国外读书时才与他重逢。那时的梁思南已经在华尔街做得风生水起,安世资本的出海业务便是由他义务帮忙操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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