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合唱(2 / 2)

  可具体说来,这个“苟”法也有点细微差别。

  明潋的原主是这本书里的一个非常边缘的角色,只提过几句,在男二常去的饭店里工作,最后会被男二收入后宫。

  不说男二这个人本身是个什么样的人,单说是要明潋被收入后宫这件事,哪怕是天底下最好的男子,她都是不愿意的。

  而在书里,男二的设定是个医生,因为原主的身体不好,所以才对她多有“关照”——在作者眼里,所谓的关照就是把一位有工作收入的女性收入自己的后宫,而不让她工作罢了。

  所以明潋穿过来之后就拼命健身,结果不但身体好了,男二还因为觉得她有腹肌有点“恶心”而远离她了。

  明潋只觉得无语,她还没觉得男二的肚腩恶心呢。

  不过可见锻炼身体好处多多。

  明潋只想当个健身教练或者武术老师之类的安度余生,但男二本来想让原主当进模特圈,让朋友签了个协议来这档节目,她在海选胡乱表演一通,没想到竟然进了。

  明潋认真想过,结合这本文的背景,再加上她知道自己脑子不算好使,觉得肯定在娱乐圈混不出什么名堂,只想赶紧回归正常生活,在运动领域做出点成就。

  所以,她完全不想出道,更别提火了。

  而邝知岱也这么想。

  她的原主是个乡下人,父母都去大城市打工了,跟爷爷一起生活。

  爷爷一直嫌弃她是女孩儿,九年义务教育结束之后连职高都不给她上。

  因为她长得还行,正好被一家垃圾经纪公司看中,就被她爷爷以明显不合理的合约卖给经纪公司了。

  她穿过来就已经进这档节目了。

  解约金是1000万,她正为此努力中。而经过她计算,想在娱乐圈赚钱比用别的办法赚钱慢多了。

  所以,她也完全没有想要在这档节目闯出什么名头的冲动。

  巧了。

  岳识青也是这么想的。

  她的原主是什么人其实并不很重要,主要是在娱乐圈打拼就要不停和人沟通,单是这件事,她就受不了。

  所以,她一点成名的欲望都没有。

  ……

  何欢的心中也被“不情愿”三字填满。

  如果不是她的经纪公司捏着他的把柄,以她这种(前)火遍大江南北的歌手的身份,怎么会来这种选秀节目做音乐导师呢?

  但既然来了,既然合约签了钱拿了,那就要把这个事做好。

  这是职业精神。

  而她已经去了4个宿舍听所谓的“飞花令”了。

  效果实在是……不尽如人意。

  倒不是因为这些选手资质都不好,毕竟都是从几千人里选出来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色,可圈可点。

  主要是因为这个环节实在是太难了。

  她对于导演的这个安排是不满的。

  这个“飞花令”如果用他们音乐行业里的术语来讲,应该算是“Riff-off battle”,具体规则就是,一人先唱,然后另一个人在随意一个词处以同样的词并辅以合适的调子唱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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