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章 239(1 / 2)
当然也有人囊中羞涩选了这种地方, 但只要稍微有些银钱的,都不会挑选这里作为居住地。
宋朗旭最终没忍住问:“于鱼, 你家公子是不是银钱不凑手?”
于鱼呆呆回复:“不是啊,我家公子银钱当然凑手,姜家在闽地, 也是大商户呢。”
有银钱还住在这样的地方?宋朗旭转念一想,以前姜保住过的客栈也是贵而不惠, 估计这主仆二人,凑不出半个懂持家的。
一声长叹, 帮人帮到底,宋朗旭说着:“这地方人多眼杂,并不是什么好住处,如果你家公子一时没寻到好的住处,我倒是有几个推荐。”
“这里也没什么不好啊?距离翰林院也近,去当值也快。”于鱼有些摸不着头脑。
“虽然近,但是地势低矮,一到夏天下雨就容易积水,又没有铺设青砖隔水,到时候不论是过路人还是马车都要陷进泥里,踩了一身的泥水脏了鞋。除此之外,因为位置不差,很多外来客商都会选这里住上十天半月,邻居经常换,一旦有什么问题,人都寻不到。”
“而且距离医馆啊酒楼啊也远,你们主仆二人平时也不开火做饭吧?那就连寻个吃饭的地方都不好找。”
被他这么一说,于鱼还真觉得这个地方不算好,缺点很明显,他迟疑着点点头:“我知道了,等公子醒了,我一定记得告诉他。”
那就好,宋朗旭想,能说的他都说了,要是实在劝不动,他也尽心了。
好在姜保并没有那么不听劝,听过于鱼转告的话后,最终还是决定搬家,换了一个虽然远些,但是清静方便的地界。
也因为这些小事,姜保跟宋朗旭渐渐走进了,两人倒也脾性相投,慢慢的熟悉起来。等到亲近起来,宋朗旭才晓得,姜保看着面嫩的很,居然比他还大两岁,可真是看不出来啊!
长了一张娃娃脸,真是血赚。
等到姜保对翰林院要做的事情逐渐上手后,第一批的自行车造了出来,最先提供给了吏部和户部。这两个部门要忙活的琐事非常多,还经常在六部之间互相走动,所以是最需要自行车代步的。
只是骑车需要格外抽时间去学,还有人手笨脚笨摔了好几次都没学过,不由得叫苦连天,抱怨为什么要学这个,岂不是给他们找事吗?真遇到急事,会骑马就行了!
他们个个都会骑马,还不够用吗?
而有心人也看到这个机会,觉得技多不压身,会一门技术也不坏,所以耐心且努力的学习着,仗着不怕摔,很快学会了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谢雪斋也有意扶持,在丰产司里找了第一个学会的人,派他前往各处送信,露一露脸。此人骑着车子在京城里晃悠,成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吸引了许多人的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