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杀死小丑110(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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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视台在直播花车游行, 花车上有打扮成电视剧和电影、动漫人物的,也有打扮成海洋生物、花仙子的人,竟然还有打扮成蝙蝠侠与七个罗宾的歌舞团给自己打广告。

  蝙蝠侠看了都觉得好笑。

  记者以辛辣的语气点评他们像一群好莱坞三流歌舞演员。

  实际上花车和点评一样好笑。

  直到花车的最末端, 一辆古板、陈腐、点缀着破破烂烂的深绿色天鹅绒围布的花车,这车不够花哨, 灯光也不算明亮。

  玛丽珍模样的胖使女手里举着大烛台, 脸上带着不耐烦的表情,缓慢的眨眼,手里有九支仿真蜡烛闪烁着光芒,这和周围的霓虹灯相比过于暗淡。

  两个看起来脸色苍白的欧洲古装壮汉拿着长矛, 一个负责开车,一个负责行刑。

  瘦而男女莫辨的法官带着假发, 手里抓着锤子, 别在领口的麦克风让声音扩散开来:“我!哥谭的审判长!宣布小丑因为谋杀罪、纵火罪、制造恐怖事件……”

  虽然明显是布偶人穿着紫西装用绿布做了头发,但非常真实,一看就知道是小丑。

  哥谭的市民们总是很勇, 就睁大眼睛在道路两旁安静的听法官说话, 等待这低沉的声音宣判。

  虽然绞刑架和断头台已经提前剧透,他们还是乐意等待最终的、那个清晰的、迟到多年的宣判。

  海因里希用了德国式口音, 又稍作变声, 增加一点弹舌音, 低沉有力的宣判:“判处死刑!”

  负责行刑的壮汉象征性的拽动绳索, 本来耷拉在地上的、小丑尸体,立刻被转轮带动, 吊在半空中。

  哥谭人一向善于精神胜利法, 又终于看到了最想看到的一幕, 无人唔理会这是谁家的花车、上演精彩一幕后会不会遭遇小丑的‘玩笑’, 一起欢愉的高呼:“杀死小丑!!”

  “杀了他!!”

  “吊死他!!”

  “砍掉小丑的头!!”

  “杀死小丑!!”

  “法院早该这么干了!”

  “垃圾法院!政府药丸!杀了小丑!!”

  民众们热烈的欢呼,鼓掌,吹口哨,跺脚。

  其中以那些饱受惊吓、见过小丑本人的普通民众的呼声更大,而真正在小丑作乱的事件中丧失亲人的可怜人,更是在这个美好的仲夏夜哭出声。

  法庭的花车跟着前列车队缓缓移动。

  记者和摄像师挤在最前排,毫不犹豫的调整焦距,落在法官又一次朗读罪行,宣判死刑的威严面孔上。

  周围群众窃窃私语,探讨不远处为什么会高呼杀死小丑,这绝不是小丑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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