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第 11 章27(1 / 2)
陈元罡连声应下,回头便去二楼找账房先生写信了。一小时后,一封全英书信滚烫出炉,装在信封中,函口是遵循了外国礼仪的封蜡。蜡还滚烫着,陈元罡双手捧起,由唐人街一路跑至墨尔本中心的科林路。
那是欧洲舞团下榻的旅舍。
陈元罡平日学校唐人街两点一线,第一次来市中心的地段,紧张得眼睛都不敢抬。撞了好几个人,终于跑到旅社门前,只见三四个身段窈窕的年轻女人站在门口吸烟,时不时发出嘹亮的大笑。
周遭往来的皆是金发、红发、棕发,陈元罡一眼认出同他一般黑发黑眸的金红玫。她穿着条金色长裙,画了浓妆,肩上披着被用作献殷勤的男士西装。她和他见过的任何一个东方女人都不一样,她站在那,就像从地底下窜起来一团金色的火焰。
她英文说得蹩脚,全是语法错误,但用最简单的词也能表达清意思,换来她身旁不同颜色皮肤女人捧腹——一群女人站着,像是一簇狂野的花盛开在科林街街头,来往的男士都忍不住侧目。
有个女人见到陈元罡,推了下金红玫肩膀,示意她回头。他生下来就没与这样漂亮的女人说过话,吞吞吐吐,结结巴巴,最后还是她将他手中的信封接过。
“我们想,”陈元罡努力显得大方些,“我们想请你,来跳舞。”
“请我去跳舞?”
金红玫上下打量了陈元罡一遍,无名指抹了下嘴角的口红,学着他的调子说:“去外面跳,我可说了不算,你去同团长谈好了,他住在203。”
于是他又满面通红地接过信函,往她身后的旅社大门走去。走了没两步,金红玫叫住他,问:“你会讲英文吗?”
他在华文学校读书,英文写作在唐人街数一数二。只是他胆子太小,总是不敢开口讲。乍一被问起,竟然语塞了。
金红玫夹着烟走过来,轻提西装领口。西装肩型宽阔,披在她身上却不显晃荡,她瘦归瘦,身形竟可撑起男人的衣服,神色气场里带种居高临下的压迫感。陈元罡盯住她的脸,发现自己移不开视线,然后听到金红玫说:“我教你三个词,三个词足够了。”
“挨——”她指指陈元罡。
“因外特——”她指指信封。
“西”——她指指自己。
陈元罡半天才反应过来这三个词是I,Invite,Sh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