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第 38 章123(1 / 2)
十八岁那年,她告诉她的父亲,她要读法学。
那的确是一个荒唐的念头。
四十年代的澳大利亚,白澳政策阴云正浓。她是女人,又有亚洲血统,想在这样的环境里当律师,实在是天方夜谭。父女二人争吵许久,她终于喊出了心中所想:
她不想像母亲一样,成为一个被藏在阁楼里的女人。她要学一门实实在在的学科,如果不是律师,就是医生,或者是工程师——她想抛头露脸地工作!
吵到最后,父亲的话也说得很明确:你如果一定要学这些,那我不会支付你一分钱的学费。
于是那一年,十八岁的Rossela朝对面点着雪茄的中年男人点点头,然后离开了那栋位于市中心的豪华公寓。
她并非身无分文,母亲病逝时为她留下了一个账户,她也在少年时代不停将父亲给的零用钱拆分存入。她用这笔钱读书,生活,辅以无休止的课余兼职和助学贷款,终于念下了那个被父亲视为“不可能”的法学学位,考下了从业执照。
然后她就被现实狠狠地抽了一巴掌。
父亲说得一点错都没有:四十年代的澳大利亚,没有白人会把官司交给一个混血女律师,哪怕她的成绩是整个学校最出众的,哪怕她的英文没有一点口音,哪怕她的专业能力不比任何白人男性逊色。
她的父亲没有再给过她一分钱,他甚至又娶了一个新妻子,在她读大学的四年间生下了一个同父异母的妹妹。1941年的冬天,压在Rossela头顶的除了房租,还有高昂的助学贷款。
她知道她父亲在等着看她的笑话,等着她灰溜溜地回到家里。一旦她如此做了,贷款的压力会消失,但她也再没有底气和资本拒绝成为别人的妻子。
在那个走投无路的关卡,朋友的信从意大利寄来了。
“你为什么不换个思路,替华人打官司呢?”她的朋友这样问她,“我听说仗打起来以后,南洋有许多华商从事中澳周转的贸易,他们需要精通两国语言的律师,你为什么不为他们服务呢?”
信纸上简短的两行字,Rossela如梦初醒。
但随即又犯起愁。
她在中国长到八岁,中文能说,但识字却不灵光。汉字一笔一划,方方正正,是和单词字母全然不同的读写感。因此,尽管她法律相关的资格万事俱备,但要给华商办事,还剩下一道中文读写的难关要过。
白澳政策严苛,以往人潮熙攘的唐人街华人走得走,散的散。她多方打听,终于打听到一家华人报社在唐人街开设了为华人幼童补习中文的学堂,不识字的成人也可旁听。
于是,在阔别中国十四年后,Rossela拿着大学的文凭,开始像小孩子一样学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