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第 38 章124(1 / 2)

  她就这样旁观了金红玫几乎半年,拼凑着她的世界,并在每周两次的中文学堂上坐在她座位前面。

  她是混血,她是中国人,可她写的汉字还不如她。学堂的老师叫大家默写诗句,Rossela写得一板一眼,听见金红玫在后面叫她。

  她竟然也知道她叫Rossela,就像她已经知道她叫金红玫。

  “侬晓不晓得……”

  她一开口,她意识到她和母亲一样是上海腔,更亲近了。

  “关山难越的越如何写?”她问。

  大美人,碰见难题的样子都美丽动人,眼睛慢慢地眨,不是平日的艳,反倒有种天真。Rossela在本子上写给她看,余光看她的课本,一行行字写得七扭八歪,身体力行地证明“字如其人”这个词是造词者一厢情愿。

  她抬头又低下,将“越”字照着画下来,又将后面的句子写完——“关山难越,谁悲失路之人。萍水相逢,尽是他乡之客。”

  萍水相逢,她们两个,都是他乡之客。

  永远不要从别人的口中去认识别人,这是Rossela从金红玫身上体会到的。他们口中的她热衷于和男人的调情,他们说她觊觎那位轮船公司的叶经理,她们说她有手段,有心计,叫男人为她花钱盘下店面。

  可在她眼中,她只是一个和自己年龄相仿的漂亮女人,经营一家服装店谋生。长得么是蛮精明,可学起写字笨得要命,默写时还要抄她的稿纸。

  做学生的时候,总是最容易交到朋友的,大抵是知识面前人人平等。

  Rossela和金红玫成为了朋友。

  她请她去红玫叶喝茶,时候晚了,店里已经没有客人,两个女人坐在试衣间的沙发上聊得尽兴。晚些那个叫叶汝秋的男人来找她,西装革履地站在门外,语气和神色都很尊敬。

  “金小姐,”他问她,“今晚要谈账目的事么?”

  她正在讲唐人街的八卦,被男人打扰,白眼一翻,账本扔出去,叫叶汝秋自己验。Rossela在一旁听着,这才知道,叶汝秋不是她钓的金龟婿,只是店面的合伙人。她也看出来,移不开目光的是叶经理,金红玫对他的态度,倒只是选了件趁手工具。

  她傲气得很,不是随便谁都能当她的工具。Rossela揣测,叶汝秋入选的原因,是他漂亮而年轻,机敏还听话,有钱,且愿意给她花……

  帅且好使,是男人最好的竞争力。

  至于那些不中听的传闻……

  “为什么不说清楚呢?”Rossela问她,“你应该也是知道的,他们都那样说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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