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第 38 章124(2 / 2)
“他们花样繁多,我解释得过来么?”金红玫低头喝茶,“今日解释了一件,明日又编出十件。我管他们?”
茶喝过,点心也吃过,叶汝秋已经识趣地离开。金红玫送Rossela出了红玫叶的店门,倚在门边与她道别。
那是两人第一次约着喝茶,她送了她一条店里的丝巾,深红色。Rossela将丝巾系在颈间离开,走到街角时转头看,发现金红玫仍然倚在门前,点了一支烟。
她没有穿大衣,裹了条黑色披肩在身上,绣着金色的花纹。红玫叶的门口亮着盏灯,她就站在灯下面,身影窈窕又寂寞。
Rossela忽然意识到,她很寂寞。
金红玫很寂寞。
她与男人做不成朋友,只有交易。她很难爱上一个人,过世俗的幸福生活。她是唐人街茶余饭后的话题,又并非当真如人们口中一般沦落。
怪不得她会请她来喝茶,她和叶汝秋一样,是被金红玫选中的人。
她们是一类人,不甘命运的摆布,在世俗的桎梏中不被理解的挣扎。她们生来带着永不熄灭的斗志,执着于旁人看来并无意义的自由。
两株异国的野草跨越大洋,在遥远的南半球相遇。金红玫对别人的示好与厌弃全都嗤之以鼻,但会主动送她丝巾,请她来喝茶,她希望与她成为朋友。
“1941年的这个冬天,我与金红玫女士成为了朋友。我失败的22岁,事业毫无起色,也没有遇到灵魂共振的爱情。幸好,孤独与寂寞催生了友谊。——Rossela的日记。”
***
意识到叶汝秋的公司存在问题,是在海边和他们骑马。
叶汝秋爱好骑马,在郊区的一处农场驯养了一批澳洲本土培养的纯血马。他邀请金红玫与她去农场共度周末,两人分别带了自己的朋友。
金红玫带的是Rossela,叶汝秋带的是Andrew。
那个男人是叶汝秋留学时期的同学,丹麦人,非常漂亮的金发碧眼,是他们四人中唯一不会说中文的。叶汝秋忙着对金红玫献殷勤,他转过身朝Rossela耸肩,用错误百出的意大利语和她说:“这不公平,我们也要说她们听不懂的语言。”
他们用语言隔开了谈情说爱的屏障,因此金红玫当时虽然往过看了几眼,但并没有意识到,尽管自己的堡垒固若金汤,这张漂亮面孔却偷偷攻破密友的心房。
当然,Andrew的魅力并不是完全来自于容貌。他告诉Rossela,自己少年时代曾经跟着冒险家母亲来到澳洲旅行,被中部沙漠的原住民文化吸引,又同情他们在殖民者抵达这片大陆后的遭遇,因此一直致力于为原住民争取权益的法律工作。
他竟然也是律师,而他从事的,是一种与Rossela以往的认知完全不同的工作。她自己知道不同族裔的出身会带给人的命运多么复杂的影响,Andrew本可以像许多律师一样成为有钱人的趁手工具,却选择了为少数族裔而战的一条道路……<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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